**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四标段),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11月19日完成了项目评标工作,现将本项目的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 2025年11月24日,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及排序:
**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四标段)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 **** | ****369.32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五无”、“两控制”、“一消灭”即: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压力 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险性以上营业线责任行车事故;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年负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消灭职工因工死亡事故,达到“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 | 365日历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润****公司 | ****821.93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五无”、“两控制”、“一消灭”即: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压力 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险性以上营业线责任行车事故;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年负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消灭职工因工死亡事故,达到“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 | 365日历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钰****公司 | ****950.60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五无”、“两控制”、“一消灭”即: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压力 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险性以上营业线责任行车事故;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年负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消灭职工因工死亡事故,达到“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 | 365日历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四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 | 个人业绩 | |
| **** | 项目经理 | 陈世豪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0226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20)G00390 | / |
| 项目总工 | 高燕秋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19)G01978 | / | |
| **润****公司 | 项目经理 | 张春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1567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23)G08043 | **县2024年农****政府还贷)项目 |
| 项目总工 | 靳维维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19)G03261 | **市**区大河坎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
| **钰****公司 | 项目经理 | 贺传丽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4506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23)G06228 | **县蒿坪镇黄金村(毕家垭子-苗家湾)通村公路完善工程 |
| 项目总工 | 庞冠忠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25)G00185 | **县蒿坪镇黄金村(毕家垭子-苗家湾)通村公路完善工程 | |
3.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四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业绩明细 | 1 | **县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4标段 |
| 2 | **县**景区路建设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润****公司 | ||
| 业绩明细 | 1 | **县2024年农****政府还贷)项目 |
| 2 | **市**区大河坎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钰****公司 | ||
| 业绩明细 | 1 | **县蒿坪镇黄金村(毕家垭子-苗家湾)通村公路完善工程 |
| 2 | **县擂鼓台景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四标段):******公司提供的3项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审步骤资格评审第第4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5、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政府网》同步进行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领11号,2013年9月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行业监督部门:****中心
地 址:**县**镇**东街2号
电 话:0915-****036
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迎宾大道42号
联系方式:0915-****773
招标代理:****
地 址:**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方式:029-****7597
****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