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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示范区供销产一体化发展(一期)项目监理 | ||
| 中国****示范区供销产一体化发展(一期)项目监理 | ||
| A01-124********771312A-****1118-000202-7 | ||
| 其他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国****示范区供销产一体化发展(一期)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示范区供销产一体化发展(一期)项目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中国****示范区供销产一体化发展(一期)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位于**市**区新湖大道南北两侧(新湖大道与百蓬东路交叉口附近),北临南柳村,西侧南**穿境而过,南接南**1号渠,东邻黎湛铁路。 | |||
| 资金来源 | 金融机构融资及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中央预算内: 0;省级政府: 0;市级政府财政: 0;银行贷款: 0;外资: 0;自筹: 0;其他: ****749.21;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生蚝批发区和生蚝加工区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生蚝批发区及加工区总建筑面积约52240平方米,生蚝批发区总建筑面积 23880平方米,生蚝加工区总建筑面积28360平方米,其中生蚝清洗净化加工区总建筑面积17360平方米,加工区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 2、室外配套服务设施 (1)沿街环境整治。对生蚝加工区和批发区的沿街环境进行整治和绿化,整治面积约12729平方米。 (2)停车位。根据《**省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2021版),生蚝批发市场每100平方米配建1.0车位,生蚝清洗净化加工区每100平方米配建0.6车位,生蚝加工区配套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建0.8车位,批发区及加工区需考虑物流车辆,大型车位占比12%。因此,批发市场配建停车位239泊,生蚝清洗净化加工区配建停车位138泊,加工区配套设施区配建停车位88泊,配建停车位总数量约为465泊,其中大型车位55泊,小型停车位410泊。 (3)充电桩。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项目充电桩配建比例不低于10%,且预留10%扩容空间,本项目配建停车位总数量约为465个充电桩,充电桩配建比例按停车位数量20%计,充电桩配建数量约为93个,其中快充充电桩(60KW直流)占比 20%,约为 18个,慢充充电桩(7KW交流)占比80%,约为75个。 (4)广告牌。在充电桩及停车厂位置配建充电桩广告牌和立柱广告牌,在主入口区临近主干道区域配建高炮广告牌,在生蚝批发区及加工区外墙配建LED广告品牌墙,在生蚝批发区及加工区室内配建灯箱广告牌,用于品牌推广及区域形象展示等。按充电的50%配置充电桩广告牌,约配建45 个充电桩广告牌;按停车位数量10%配置立柱广告牌,约配建45座立柱广告牌;约配建400平方米的LED广告墙;按墙面面积15%配建灯箱广告牌,约配建200个灯箱广告牌;配建2个高炮广告牌。 3、屋顶光伏 在生蚝批发和加工区屋顶铺设光伏板,屋顶总面积约22820平方米,可铺设屋顶光伏面积约20000平方米,按50平方5KW估算,装机量约为 2000KW。 |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服务涵盖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含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部门、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结(决)算等)及工程保修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EPC合同履行监督、设计文件审核(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与施工衔接协调、采购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现场协调管理、参建各方组织协调、缺陷排查、维修质量监督、保修责任界定协调及其它与本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相关的监理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未设置工期 | |||
| 最高投标限价 | ****749.21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有效。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本项目开标时间截止前(即2025年9、10、11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购买社保证明文件。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项(含本项目在内,以及其他项目包括已列为第一名中标选人、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等情况之一)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时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格式四)。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4.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市公共**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省公共**交易平台(**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867)。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时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格式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拒绝投标情形:参考湛府规〔2022〕13号文第十一条规定。;电子标服务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业绩不做规模指标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https://tyrz.****.cn/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www.****.cn%2Fggzy-yhzx%2F client_id=gdrz_gdsggzyjypt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https://tyrz.****.cn/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www.****.cn%2Fggzy-yhzx%2F client_id=gdrz_gdsggzyjypt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 2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12日 09:00:00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12日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 09:00:00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发布公告媒介 |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录塘路89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麦家源 | 联系电话 | 138****427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24、25层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蒯立东 | 联系电话 | 131****5897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143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