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含配套储能)-储能设备采购 |
| 类型 |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投标保证金 修改评审节点 标书代写
|
||||||||||||||||||||||||||||
| 标题 | ******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含配套储能)-储能设备采购补充通知 | ||||||||||||||||||||||||||||
| 内容 | ******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含配套储能)储能设备采购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参选人 本项目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第7项“商务和技术偏差表”表格修改为以下内容: 7、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参选人保证:本章序号“1”、“2”、“3”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参选人在参选申请书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参选人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参选人都应在参选申请书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参选人中选后才提出或者被比选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中选人违约,按参选人虚假承诺骗取中选处理,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人资格,其比选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3、比选人有权根据参选人提交的偏离表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其是否符合比选人相关文件要求,参选人对比选人商定的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参选人: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①比选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参选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比选文件要求执行,当比选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各参选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比选的相关信息,若因参选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比选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比选单位:**** 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20日 |
||||||||||||||||||||||||||||
| 附件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芗**胜利东路3****广场8楼 | 地址: | ****花园14栋2单元2707-2708室 |
| 联系人: | 小高 | 联系人: | 小陈 |
| 联系电话: | 0596-****250 | 联系电话: | 185****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