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汉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

审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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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01MA5ARAM857郑丁
曾柯******开发区
**省******开发区**经济区摇田河大街161号自编三栋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扩建项目(一期)****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7-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开发区 **经济区摇田河大街 161号自编三栋
经度:113.567222 纬度: 23.195556**市******管理局****审批局)
2025-03-11
穗开审批环评〔2025〕41号
12000
80****
****0101MA5ARAM857****
****0101MA5ARAM857**市****公司
****0300MA5FB6KP842025-08-06
2025-09-032025-10-03
2025-10-172025-11-17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17Fai4t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涤纶面料1400万平方米、阳光面料600万平方米、地毯100万平方米年产涤纶面料453万平方米、阳光面料600万平方米、地毯100万平方米
****根据扩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经分条整经、穿筘、织布、验布、修布、包装等工序生产涤纶面料,经涂线包覆、冷却、分条整经、穿筘、织布、定型、验布、修布、包装等工序生产阳光面料,经投料搅拌、地毯覆底、质检、包装等工序生产地毯经分条整经、穿筘、织布、验布、修布、包装等工序生产涤纶面料,经涂线包覆、冷却、分条整经、穿筘、织布、定型、验布、修布、包装等工序生产阳光面料,经投料搅拌、地毯覆底、质检、包装等工序生产地毯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涂线包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NMHC)、氯化氢、氯乙烯、恶臭污染物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定型、地毯覆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NMHC)、氯化氢、氯乙烯、恶臭污染物和燃气热风炉产生的燃烧尾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集中收集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一期)定型、地毯覆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氯化氢、氯乙烯)和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燃气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经集气系统收集至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放高度为1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一期)涂线包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氯化氢、氯乙烯)经集气系统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放高度为15m的排气筒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6304 0.1256 0 0 0 0.756 0.126
0.2678 0.1443 0 0 0 0.412 0.144
0.0147 0.0036 0 0 0 0.018 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500 13032.56 0 4500 0 16032.56 8532.56 /
0.0612 0.1 0 0 0 0.161 0.1 /
0.6977 0.559 0 0 0 1.257 0.559 /
0.1131 0.212 0 0 0 0.325 0.212 /
0.27 0.184 0 -0.0423 0 0.496 0.22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园区三级化粪池 经检测,项目(一期)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定型、地毯覆底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较严值,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执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经检测,项目(一期)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有组织废气(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较严值要求,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2 涂线包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经检测,项目(一期)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有组织废气(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3 粉尘废气处理设施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1套“布袋除尘器” 经检测,项目(一期)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4 无组织废气处理设施 厂界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氯化氢、氯乙烯、颗粒物)监控点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废气(臭气浓度)监控点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加强废气收集处理 经检测,项目(一期)厂界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氯化氢、氯乙烯、颗粒物)监控点浓度均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废气(臭气浓度)监控点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厂区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均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降噪综合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噪声源等降噪措施 经检测,项目(一期)边界昼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罐等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按时完成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 2.废丝、废边角布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等应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 3.生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丝、废边角布料、不合格品、包****公司回收或处理(已设置防晒、防风雨的固废暂存场所);工业尘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水喷淋废水、废机油、废包装罐、废含油抹布交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已设置防渗透、防晒、防风雨的危废暂存场所)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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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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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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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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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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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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