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房产一批竞价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1 19:00:27
****管理的房产一批竞价转让公告
受相关部门委托,****以电子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转让房屋一批(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
一、资格条件:无。
二、受让条件:
(一)办理标的产权过户时所涉及的过户费用和契税(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收益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受让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在处置前和处置中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受让人承担,包括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人承担。
(三)受让人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向交易机构账户缴纳成交款及交易费(详见交易公告第九条)。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17:00****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四、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5年12月5日9:00至2025年12月5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2分钟,最低加价幅度0.1万元/次。
五、竞价保证金: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9:00。(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款)标书代写
【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缴纳形式,节点提交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订单上为准。
注意:竞买人若同时竞买项目中多个标的,则需要对竞买的每个标的分别提交订单,每个标的缴纳信息都以系统生成的缴纳订单为准。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错缴、漏缴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看样时间:公告期内自行看样或预约后安排看样。
七、咨询电话:0552-****940 陈工
看样电话:苏经理 156****2391
系统技术支持:159****4421贾先生
详情见网址: https://www.****.cn
八、《****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查看方式:****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九、《收费标准》查看方式:****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
2025年11月21日
****管理的房产一批竞价转让项目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标的说明:
一、转让方:****
代理机构:****
二、标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
三、瑕疵告知
(一)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转让方提出询问,并以转让方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二)竞买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受让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对交易结果做任何调整。
(三)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受让条件和标的物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及附件中的所有条款。
(四)本交易文件提供的不动产信息均为证载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做转让和过户的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人在办理不动产过户时,办证的房屋、土地使用****管理部门办证的面积为准,转让的成交价与房产、土地办证面积不挂钩,不多退,不少补。
(五)转让方和代理机构不对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转让标的,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及相关欠费,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代理机构和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具体请自行详询标****管理部门。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相应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需认真阅读《****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买人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买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四、资格条件:无
五、受让条件:
(一)办理标的产权过户时所涉及的过户费用和契税(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收益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受让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在处置前和处置中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受让人承担,包括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人承担。
(三)受让人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向交易机构账户缴纳成交款及交易费(详见交易公告第九条)。
(四)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明确。其中标的5、标的6、标的10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标的权证变更或转移登记过程中如需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全部由产权持有单位承担,****管理部门的时间及工作流程安排办理,产生的权证变更或转移登记的时间延迟,甚至由此产生的过户障碍,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标的7和标的9现为租赁状态,标的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受让方受让后须承继现有租赁关系,租赁合同移交前的权利和义务由转让方享有与承担。
竞价须知:
一、报名方式
竞买人自备电****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n)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
二、报名资料
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图片:
(一)自然人:身份证。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买人应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有效、清晰,请各竞买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三、竞价保证金:详见附件1,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9:00。(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款)标书代写
【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缴纳形式,节点提交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订单上为准。
注意:竞买人若同时竞买项目中多个标的,则需要对竞买的每个标的分别提交订单,每个标的缴纳信息都以系统生成的缴纳订单为准。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错缴、漏缴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竞买人应在公****银行账户,向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标书代写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受让人的竞价保证金成交后转为部分成交款。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受让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受让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8G以上内存,10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自然人下载打印后签字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已办理CA锁的可直接电子签名领取。电子标服务
五、关于标的交付及办证
受让人缴清成交款,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与转让方协商办理标的物过户事宜。标的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的,标的权证变更或转****管理部门的时间及工作流程安排办理。
六、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买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
2、转让方可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并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网址:https://www.****.cn),该公告内容为交易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转让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转让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七、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转让方有权在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转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责任和违约处理
发生下列事项,转让方有权取消受让人的受让资格,受让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用于对转让方的补偿,不足部分转让方有权追偿。
(一)竞买人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经监管部门查实受让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三)受让人不按约定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
(四)受让人不按期缴纳成交款及交易费的。
****
****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1 交易清单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房屋建筑面积(m2) |
所在层数/房屋总层数 |
产权登记字号 |
权利 性质 |
用途 |
使用 期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01 |
22.65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194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405 |
40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02 |
22.65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195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03 |
22.65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196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04 |
21.03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197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05 |
34.24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198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06 |
121.52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199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07 |
53.34 |
3/4 |
皖(2024)**县不动产权第****200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401 |
40.73 |
4/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08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402 |
34.95 |
4/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09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403 |
93.84 |
4/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10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404 |
40.84 |
4/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11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2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08 |
47.22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01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380 |
38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09 |
53.60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02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10 |
49.77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03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11 |
38.57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04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12 |
40.01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05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13 |
40.01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06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314 |
93.71 |
3/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07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405 |
35.98 |
4/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12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406 |
40.84 |
4/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13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桃花工业园**路与长古路**海德公馆S6幢商业407 |
37.92 |
4/4 |
皖(2025)**县不动产权第****214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2085年1月15日止 |
|||
| 3 |
**市**区**新视界小区商业G3号楼1-4层3号 |
2449.2 |
1-4/4 |
皖(2025)**市不动产权第****055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2053年10月30日止 |
964.0051 |
50 |
| 4 |
**市**区**新视界小区商业G3号楼1-3层4号 |
1290.56 |
1-3/4 |
皖(2025)**市不动产权第****056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2053年10月30日止 |
500.7373 |
25 |
| 5 |
**市**区**一路117#综合楼2-5-1 |
64.87 |
5/8 |
皖(2025)**市不动产权第****993号 |
划拨/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
16.8078 |
5 |
| 6 |
**市**区**路341号1幢509室 |
74.09 |
5/5 |
皖(2025)**市不动产权第****921号 |
划拨/房改房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
152.8032 |
20 |
| 7 |
**市**区名人御苑3幢807及附属119#地下车位 |
140.81 |
8/18 |
皖(2025)**市不动产权第****631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2073年5月1日止 |
185.0069 |
20 |
| 8 |
**市**区**新村6幢204室 |
56.09 |
2/6 |
皖(2025)**市不动产权第****632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2094年3月25日止 |
56.1124 |
10 |
| 9 |
**市**区**路锦怡家园5幢103室 |
141.72 |
1/6 |
皖(2025)**市不动产权第****094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2075年1月1日止 |
157.2525 |
20 |
| 10 |
**市**区**大道257号1幢507室 |
37.86 |
5/7 |
皖(2025)**市不动产权第****109号 |
划拨/自建房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
76.5832 |
10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公司组织的****管理的房产一批竞价转让项目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买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