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县康乾街道金鹅山村,地块四至范围;**新塘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宇恒明月星城,用地面积3767m2,地块中心经纬度E 120.062565°,N30.536779°。地块历史上主要为临时民房、河道、空地、临时项目部工棚和临时停车区。据****规划局提供的《****建设项目地块集体土地使用规划意见》(集规条330********024号),****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居住用地(07)。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二条,本地块属于敏感用地,符合第七条“(一)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解变更用途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识别潜在的地块环境问题及风险,保障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康乾****经济**社委托********公司)对此次变更用途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我公司对本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土地利用状况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相关人员的访问调查;经系统梳理、分析、辨别及采样调查的进一步核实,识别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编制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工作内容及调查结果如下:
调查地块2009年以前,地块内为河道和空地。2009年,因周边居民区实施拆迁,部分居民在本地块内**临时民房过渡,地块内主要为临时民房、河道和空地。2014年-2017年,地块内河道陆续填平完毕,河道面积约950平,深度约为1.5米,总填土面积约为1400方,填土均来源于地块外东南侧约60米处明星村新苑(南区)建造时的地基土,临时民房拆除。地块内主要为空地。2019年-2021年,地块内有临时搭建的项目部工棚,主要为工人办公和休息,用于建设地块外西南侧金鹅山安置区一期。地块内为临时项目部工棚和空地,空地上有车辆临时堆放。2022年-2023年,地块外西南侧金鹅山安置区一期已经建设完成,地块内项目部工棚陆续拆除,地块内主要为空地,空地上有车辆临时停放。地块现状主要为空地和临时停车区,停车区地表铺设水泥硬化。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历史;地块内未堆放或填埋过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质,未发现地下填埋物和土壤异味、颜色异常的情况,土壤环境状况良好。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和(湖环发(2025)10号)第三条“属于甲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五个条件:
(一)本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
(二)本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
(三)本地块历史监测或现场快速筛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
(四)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的,且不存在紧邻污染源、1公里范围内无重点行业企业直接影响的;
(五)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的。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采样分析调查,****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