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5MAC7331R79 | 建设单位法人:王自波 |
| 王自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市**胡阳镇新阳村北70m |
| ****年产5万件人造**石制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27--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2-C3032-建筑用石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 胡阳镇新阳村北70m |
| 经度:118.08813 纬度: 35.29114 | ****机关:临****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6 |
| 费审批环境〔2024〕1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25MAC7331R79001Q |
| 2025-06-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25MAC7331R7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25MAC7331R7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00MA3M4XM8X6 | 竣工时间:2025-06-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659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万件人造**石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2800件人造**石制品 |
| 目前已安装完成3台分散机、3台捏合机、3台液压成型机(1台315吨型、2台1250吨型),作为一期工程进行验收,实际形成年产22800件人造**石制品的生产能力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碳酸钙粉、玻璃纤维、固化剂和色浆为原料,经混合搅拌、加热成型、清理检验、包装等工序制得 | 实际建设情况: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碳酸钙粉、玻璃纤维、固化剂和色浆为原料,经混合搅拌、加热成型、清理检验、包装等工序制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须符合当地的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进行建设。 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满足环保管理要求。禁止其他非许可生产工序、设备、原料的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碳酸钙投料粉尘、搅拌废气、加热成型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用碳酸钙呈粉状,二次搅拌投料时产生投料粉尘;项目设置分散机3台、捏合机3台用于一次搅拌及二次搅拌,产生的搅拌废气以及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设置液压成型机(630吨)1台、液压成型机(1200吨)2台,产生的加热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碳酸钙投料粉尘、搅拌废气及加热成型废气,采取车间封闭、加强通风、厂区绿化的措施。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为分散机、捏合机、液压成型机(630吨)、液压成型机(1200吨)、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以及根据噪声产生的位置和特点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碳酸钙粉、玻璃纤维废包装、下脚料、破损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剂、色浆废包装、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二次搅拌产生的碳酸钙粉、玻璃纤维废包装,清理检验产生的下脚料,属于一般固废,****回收站。 破损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剂、色浆废包装、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单位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工程满足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2025年06月20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排污许可证编号为****1325MAC7331R79001Q,并于2025年6月25日投入试生产。并于2025年7月19日-20日开展验收监测,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724.48 | 0 | 0 | 0 | 2724.48 | 2724.4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196 | 0 | 0 | 0 | 0.22 | 0.22 | / |
| 1 | 化粪池 | / |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项目用碳酸钙呈粉状,二次搅拌投料时产生投料粉尘;项目设置分散机3台、捏合机3台用于一次搅拌及二次搅拌,产生的搅拌废气以及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设置液压成型机(630吨)1台、液压成型机(1200吨)2台,产生的加热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 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标准(浓度≤40mg/m3;速率≤3kg/h);苯乙烯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 2 标准值(排放速率≤6.5 kg/h)。 |
| 1 | 减振、隔声、消音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噪声源的位置,生产运行过程中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消音措施。 | 本项目昼间噪声值最大值分别为57.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
| 1 | 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满足环保管理要求。禁止其他非许可生产工序、设备、原料的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碳酸钙粉、玻璃纤维废包装、下脚料、破损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剂、色浆废包装、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二次搅拌产生的碳酸钙粉、玻璃纤维废包装,清理检验产生的下脚料,属于一般固废,****回收站。 破损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剂、色浆废包装、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