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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3U363T9E | 建设单位法人:孙跃明 |
| 刘玉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潍****开发区 |
| **省****工业园润丰路02266号 |
| 5.5万吨/年硝酸和5万吨/年硝酸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1-C2611-无机酸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潍****开发区 ****工业园润丰路02266号 |
| 经度:119.08279 纬度: 37.13767 | ****机关:****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5 |
| 潍环审字〔2022〕B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9-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305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3U363T9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04MA3RQDF85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4-09-10 |
| 2025-01-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13 |
| 2025-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22sIuTC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硝酸 62%稀硝酸8.87万吨(折百5.5万吨);硝酸钾50000吨;六水氯化镁(固) 52255吨(折百量23515t/a) | 实际建设情况:50%稀硝酸11万吨(折百5.5万吨);硝酸钾50000吨;氯化镁溶液(液)117575吨(折百量23515t/a) |
| 1、产品规格由62%稀硝酸变为50%稀硝酸,折百量不变;2、六水氯化镁由固体变为氯化镁溶液,氯化镁折百量23515t/a规模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①冷冻釜二次结晶:一次离心母液进入2级串联的冷冻缓冲槽,利用冷冻母液通过盘管和一次结晶母液换热深冷降温后再进冷冻釜冷冻到一定温度(40℃),沉降分离冷冻母液和冷冻结晶的晶体物料,冷冻溶液换热升温后送多效蒸发车间或储存于氯化镁池外售,底部浆料返回结晶一级结晶釜。②蒸发浓缩:用列管式换热器加热浓缩物料,将氯化镁溶液打入一效蒸发器,使用蒸汽进行加热,氯化镁溶液受热沸腾产生的二次蒸汽通入二效蒸发器中加热,二效蒸发器中氯化镁溶液受热沸腾产生的蒸汽对三效蒸发器加热,三效蒸发器中连上真空装置形成负压,降低氯化镁溶液蒸发耗能。物料加热浓缩至120℃时开启转料泵,将部分浓缩液转至保温储罐。再由缓冲保温槽去切片机连续连续制片后包装(待浓缩液浓缩到一定浓度,通过氯化镁结片机,就能实现六水氯化镁的结片或造粒,此过程不需专门进行干燥)。③包装:将六水氯化镁片计量包装入库。 2、压滤清液连续稳定的泵入2级连续真空结晶器中降温结晶,(结晶过程中的闪蒸冷凝液用至二次洗涤用水),结晶器中的物料连续进入3台串联的结晶缓冲釜(带夹套冷却)进一步降温结晶。 | 实际建设情况:1、冷冻釜二次结晶:一次离心母液进入2级串联的冷冻缓冲槽,利用冷冻母液通过盘管和一次结晶母液换热深冷降温后再进冷冻釜冷冻到一定温度(40℃),沉降分离冷冻 母液和冷冻结晶的晶体物料,冷冻溶液换热升温后储存于氯化镁池外售,底部浆料返回结晶一级结晶釜。 2、压滤清液连续稳定的泵入重结晶装置(2级连续真空结晶器)降温结晶,(结晶过程中的闪蒸冷凝液回用至反应工序),结晶器中的物料连续进入3台串联的重结晶缓冲釜(带夹套冷却)进一步降温结晶。 |
| 1、减少蒸发浓缩和喷浆造粒工艺,缩短工艺流程,副产品由45%固体氯化镁改为20%氯化镁溶液,折纯量不变。 主产品生产工艺无变化,不新增污染物排放。 2、冷凝水不再回用到成品洗涤槽,回用至反应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硝酸钾反应釜废气G2主要污染物为硝酸雾、颗粒物,废气去碱洗塔吸收,尾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5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万向吸风罩、通风橱负压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8排放;硝酸储罐废气无组织排放。 2、项目主要废水为初期雨水、循环水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收集后进入现有厂区西北侧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达到废水接收标准,通过一企一管进入******公司。项目蒸汽冷凝水和软水制备浓水补入循环冷却系统;碱喷淋塔排水和水膜除尘排水进入硝酸钾生产工艺中,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硝酸钾反应釜废气G2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颗粒物,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7米高的排气筒DA012(P15)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万向吸风罩、通风橱负压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17m高排气筒DA014(P18)排放。硝酸储罐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7米高的排气筒DA012(P15)排放。 2、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收集后进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达到废水接收标准,通过一企一管进入******公司。项目无地面冲洗废水产生,蒸汽冷凝水和软水制备浓水补入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排水、碱喷淋塔排水和水膜除尘排水回用于硝酸钾生产,不外排。 |
| 1、DA012(P15)、DA014(P18)排气筒高度增加;硝酸储罐废气无组织变有组织。 2、项目废水种类减少,地面清洁为洒水和擦拭,无地面冲洗废水产生;废水去向发生变化,循环水排水回用于硝酸钾生产,不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液氨过滤滤渣、废绒布、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废机油及废油桶、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铂铑合金网由厂家回收,压滤滤渣、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综合利用。环评阶段危险废物产生量共计30.5t/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绒布、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铂铑合金网由厂家回收,废菱苦土、压滤滤渣、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综合利用。验收阶段危险废物产生量共计2.888t/a。 |
| 液氨过滤滤渣粘附在废绒布上无法分离,液氨过滤滤渣和废绒布合并为废绒布。原环评中危险废物总产生量为30.5t/a,实际运行过程中危险废物总产生量为2.888t/a,与原环评相比减少了90.5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以上变化属于“重大变化”,企业于2025年10月编制固废专章并备案(潍滨环评备〔2025〕8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76 | 0 | 0 | 0 | 0.058 | 0.058 | |
| 0 | 0.091 | 37.517 | 0 | 0 | 0.091 | 0.091 | |
| 0 | 0.002 | 1.8614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3.27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9.048 | 11.8834 | 0 | 0 | 9.048 | 9.048 | / |
| 0 | 1.432 | 1.77 | 0 | 0 | 1.432 | 1.432 | / |
| 0 | 0 | 46.0474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公司接收标准 |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收集后进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达到废水接收标准,通过一企一管进入******公司。项目无地面冲洗废水产生,蒸汽冷凝水和软水制备浓水补入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排水、碱喷淋塔排水和水膜除尘排水回用于硝酸钾生产,不外排。 | ****处理站总排口废水pH值(无量纲)7.3-7.4,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溶解性总固体、石油类、色度日均最大监测值分别为2.84mg/L、8.81mg/L、0.4mg/L、158mg/L、49.7mg/L、60mg/L、822mg/L、1.2mg/L、8(倍)。由废水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排废水满足******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1 | SCR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1-2010)表6标准要求 | 硝酸生产尾气经SCR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DA011(P14)排放 | DA011(P14)排气筒氨最大排放浓度为2.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9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6.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6kg/h;单位产品最大基准排气量为3042.6m3/t | |
| 2 | 碱喷淋吸收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硝酸钾生产过程中的投料废气、硝酸储罐废气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DA012(P15)排放。 | DA012(P15)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7kg/h。 | |
| 3 | 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硝酸钾产品干燥包装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3(P16)排放。 | DA013(P16)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7kg/h。 | |
| 4 | 碳颗粒吸附脱附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经碳颗粒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6(P3)排放 | DA006(P3)排气筒氨最大排放浓度为2.8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9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4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6kg/h;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5.1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2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32(无量纲)。 | |
| 5 | 活性炭吸附 | 氯化氢、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要求。 | 实验室废气经万向吸风罩或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DA014(P18)排放。 | DA014(P18)排气筒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7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氯化氢最大小时浓度为2.5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8kg/h;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8kg/h。 |
|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本项目中噪声主要来真空泵、物料泵、压缩机和引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为85~95dB(A),采取基础减振,柔性接头等措施。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 1 | 落实甲类仓库、罐区、污水处理站、氯化镁母液池、废水暂存池、事故水池、管道及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的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项目生产车间、废水收集管线、废水排放管线、事故池、氯化镁溶液池、危废库等环节均进行了防渗防漏措施。 |
|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液氨过滤滤渣、液氨过滤废绒布、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废机油及废油桶、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外包装物、硝酸钾压滤产生的滤渣、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铂网属于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扩散导致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绒布(含滤渣)、压滤滤渣、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实验室废物、废反渗透膜、实验室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铂铑合金网、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 废绒布、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铂铑合金网由厂家回收,压滤滤渣、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在加强管理、并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固体废物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 |
|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及三级预警。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在车间、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由环保治理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 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号:370703-2024-BH08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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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