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5-10-27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的规定,特将**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市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市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意见反馈联系人苏凯,联系电话159****7101;单位地址:**市**镇沿山新区。
附件:
1.**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市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说明;
2.**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市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2025 年10月27日
1.**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市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说明.pdf
2.**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市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