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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瓜尔豆胶产业化与鱼类副****基地二期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1186
通讯地址:****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5713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瓜尔豆胶产业化与鱼类副****基地二期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社区居委会约亭产业园约亭八号路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利用现有3号楼1、2层,新增鱼油鱼粉生产线1条,设计产能为加工100吨原料/24小时;新增1条非变性Ⅱ型胶原蛋白生产线,设计产能为年加工2500kg鸡胸软骨;对一期工程中的鱼鳞清洗生产线进行技改,在鱼鳞酸洗后的废水中加入氢氧化钙,沉淀后进行固液分离压榨,使其板结成羟基磷灰石;将8号设备房北侧改造成锅炉房,设置2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一备一用),为鱼油鱼粉生产线及一期工程鱼胶原蛋白肽生产线供热;在1号办公楼2****实验室。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煮干燥过程产生的恶臭、鱼油鱼粉加工车间恶臭、筛分粉碎粉尘、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目前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大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排放量十分有限。氨、三甲胺、硫化氢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废气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622-2024)中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可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对区域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级别。 2、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废水主要为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废水(含软水制备废水)、鱼油鱼粉生产冷凝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非变性Ⅱ型胶原蛋白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锅炉废水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处理厂处理。项目污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和排风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在70~85dB(A)之间。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安置在封闭车间,再通过基础减震、建筑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对厂界噪声影响极小。 由于一期工程仅部分投产,现状监测值无法体现全厂建成后噪声影响情况,本次评价将结合一期环评源强核算,针对扩建后的全厂噪声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根据预测结果,扩建后厂界现状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有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过滤杂质、污水处理站底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室废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员工生活垃圾中的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余部分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能回收****收购站,不能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过滤杂质做肥料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外运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供应商回收处理。实验室废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内,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次扩建项目以鱼屠宰下脚料副产品(鱼头、鱼尾、鱼骨等)为原料,生产鱼油鱼粉、以鸡胸软骨生产非变性II型胶原蛋白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相符性分析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不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因此,本项目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是相符的。 (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相符性分析 经查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该负面清单中“禁止类”和“许可类”,不涉及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市场准入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 |
| 选址合理性: | (1)与**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在原厂址内改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根据一期环评中《文国土储(2020)-29号地块“多规合一”情况图》,本项目所在的约亭产业园均为市县产业用地,本项目为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2)与当地城乡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在原厂址内改扩建,根****服务局发布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见附件4),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3)与“三区三线”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在原厂址内改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经套核**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可知,本项目用地处于开发边界内,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项目选址符合“三区三线”。 (4)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 根据套核**省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管控公众服务平台的结果,本项目属于******基地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经分析,项目与**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准入要求相符。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厂区绿化根据当地气候特点选取本地植被。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度**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市为达标区。SO2、NO2、PM10、PM2.5、CO、O3,当6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该区域属于二级达标区域。根据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NH3、H2S现状监测结果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现状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毫克/立方米限值。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处****园区内,厂界外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园区内已入驻企业设备噪声、进出园区车辆的交通噪声为主。整体声环境质量一般。 (3)地表水质量现状 本项目西侧约540m****水库****园区外),自南向**,东路****水库下游的灌溉渠。****环境局2025年5月23日发布的《2025年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4月,东路水库取水口断面水质为II类。 |
| 环境风险控制: |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和运行,定期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危废间、污水处理站按重点放置区防渗要求,参照GB18598设置,避免出现跑、冒、滴、漏情况;制定项目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员工应急处置相关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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