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委托,****拟报废处置的10辆海格天然气大客车,交易底价26.78万元,竞价保证金4万元。车辆均属于停止使用状态,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 ****拟报废处置的10辆海格天然气大客车明细表 |
|||||||||
| 序号 |
车号 |
品牌型号 |
车型 |
车辆识别代号 |
发动机号 |
车辆登记日期 |
检验有效期止 |
强制报废期止 |
保险有效期 |
| 1 |
粤L46507 |
海格KLQ6125KAC51 |
大 型 普 通 客 车 |
LKLA3L1LXEB639668 |
1613K186440 |
2014/1/10 |
2026/1 |
2029/1/10 |
2026/1/9 |
| 2 |
粤L46548 |
海格KLQ6125KAC51 |
LKLA3L1L6EB639670 |
1613K186434 |
2014/1/10 |
2026/1 |
2029/1/10 |
2026/1/9 |
|
| 3 |
粤L46510 |
海格KLQ6125KAC51 |
LKLA3L1L5EB639675 |
1613G120329 |
2014/1/10 |
2026/1 |
2029/1/10 |
2026/1/9 |
|
| 4 |
粤L46502 |
海格KLQ6125KAC51 |
LKLA3L1L4EB639666 |
1613K186436 |
2014/1/10 |
2026/1 |
2029/1/10 |
2026/1/9 |
|
| 5 |
粤L46531 |
海格KLQ6125KAC51 |
LKLA3L1L1EB639673 |
1613K186433 |
2014/1/10 |
2026/1 |
2029/1/10 |
2026/1/9 |
|
| 6 |
粤L46517 |
海格KLQ6125KAC51 |
LKLA3L1L3EB639674 |
1613K186435 |
2014/1/10 |
2026/1 |
2029/1/10 |
2026/1/9 |
|
| 7 |
粤L49731 |
海格KLQ6125KAC51 |
LKLA3L1L6EB639667 |
1613K186442 |
2014/1/10 |
2026/1 |
2029/1/10 |
2026/1/9 |
|
| 8 |
粤L46521 |
海格KLQ6125KAC51 |
LKLA3L1LXEB639669 |
1613G122460 |
2014/1/10 |
2026/1 |
2029/1/10 |
2026/1/9 |
|
| 9 |
粤L50501 |
海格KLQ6125KAC51 |
LKLA3L1L8EB639671 |
1613K186437 |
2014/1/10 |
2026/1 |
2029/1/10 |
2026/1/9 |
|
| 10 |
粤L46525 |
海格KLQ6125KAC51 |
LKLA3L1L6EB639672 |
1613K186439 |
2014/1/10 |
2026/1 |
2029/1/10 |
2026/1/9 |
|
所交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报名竞标条件要求和说明
1、竞价方需是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应确保按照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车辆报废处置工作。
2、竞价方须在本标的信息公告期间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政策,如成交后受让方无法按照标的所在地机动车报废管理政策导致无法办理机动车报废及注销等相关手续的,成交受让方须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请竞价参与人特别注意,本项目(标的)竞价人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竞价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由委托方****进行事后审查,成交候选人必须在网上竞价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提交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标)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书后,请成交候选人5个工作日内自行汇款成交款余款到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成交价款代收账户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持资格审查确认书、缴款证明和相关证件****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请竞价人参与交易前,务必认真审阅本项目所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如有疑义的,应事前做好充分咨询调查,确认符合资格。一经参与报价,即视同竞价人已完全清楚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并同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本次转让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车辆停放、装运、拖车、清场费用以及履行交易合同约定行为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车辆注销涉及的所有税费等,均由成交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底价含增值税(税率3%)。交易标的按现状转让,不包含车辆牌号与机动车商业保险。
5、看样地点:**县罗阳街道**大道西8号。特别提醒:车辆已无法正常上路行驶,车辆按现状转让待报废处置,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其他事项请查看交易条件说明。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该项目的交易条件说明,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如需了解标的详情以及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电话:0752-****279(正常工作日接听)
三、上述标的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交易全程适用《**市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全程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8:30至2025年12月8日9:00。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00。自由报价时间:2025年11月24日8:30至2025年12月8日10:00。限时竞价时间:自由报价结束即转入限时竞价,竞价人须在自由报价期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与,建议竞价人至少提前10分钟登录系统准备,限时报价期为5分钟。标书代写
四、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特别提示:目****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标书代写
五、首次挂牌到期未成交的,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挂牌。
六、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四)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公告项目详情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详查:方式一,登录“****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直接登录交易系统查看,仍然是目前关注、查看****分中心产权挂牌标的最好最便捷的方式;首次登录产权竞价系统的,请通过方式二进入系统界面,收藏、保存系统域名网址,方便以后可更简便、更快捷关注、****分中心发布的挂牌标的)→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方式二,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系统→**市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方式三,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平台→**市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账号密码注册→登录→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