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飞而康快速****公司2025年第二次增资 | ||||
| 项目编号 | ****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不低于3500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2.24-2.87 |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603.15-775.48 |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完成后,****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新增投资者出资金额持股比例为2.24%至2.87%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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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 1、征集到符合增资需求数量(不超过5家)和资格条件的投资方; 2、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 3、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4、增资情况符合本公告“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中的持股比例要求。 5、各方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 增资终结条件: 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投资方,或各方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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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用途 | 购置设备及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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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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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增资企业名称 | 飞而康快速****公司 |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市**区鸿山街道鸿运南路1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黄睿 | 成立日期 | 2012年08月30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6281.120000 | 实收资本(万元) | 26281.12 |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8982444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经营范围 | 3D激光成形及修复产品、热等静压产品及金属粉末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咨询;3D激光成形设备及相关配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金属材料检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与上述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股东数量 | 14 | 职工人数 | 246 | ||||
| 增资企业股权结构 | **** 原持有比例:41.27%****公司 原持有比例:17.8%银邦金属****公司 原持有比例:17.1%阙英华 原持有比例:7.53%**飞而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持有比例:6.3%**益通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原持有比例:2.45%**中时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持有比例:1.65%****联通宜**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原持有比例:1.64%项梁 原持有比例:1.07%**曙晖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持有比例:0.82%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度 项目 | 2024 | 2023 | 2022 | ||||
| 资产总额 | 52103.21 | 51767.74 | 50233.51 | ||||
| 负债总额 | 33103.96 | 29301.15 | 23796.55 | ||||
| 所有者权益 | 18999.25 | 22466.59 | 26436.97 | ||||
| 营业收入 | 16980.89 | 13171.52 | 10267.52 | ||||
| 利润总额 | -3449.74 | -3977.60 | -3320.60 | ||||
| 净利润 | -3467.34 | -3970.38 | -3321.40 |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分所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投资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增资 不 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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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拟投资金额的10%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增资款****银行账户。 3、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4、本项目增资结果须经增资企业确认,增资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投资人的最终股权比例及对应的投资金额,投资人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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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50.000000 | 保证金比例(%) | 10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增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保证金,先****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增资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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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发布安排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11月24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设定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发布。 | |||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公告时间,最多**1个周期。 | |||
五、遴选方案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期满,若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且募集资金、募集投资人数量在计划范围内的,增资企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者直接确定为最终投资人。 2、公告期满,若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募集投资人数量超出计划范围内的,增资企业将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价格: (1)增资价格;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投资方背景、投资方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等; (3)意向投资方的**优势; (4)意向投资方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增资企业提供战略支持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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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吴经理 | 联系电话 | 0510-****93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