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管理部业务场地租赁项目):
| **** | **市**区**大道南**中街1、5、11、13号 | 4,486,032.00元 |
合同包1(******管理部业务场地租赁项目):
服务类(****)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业务场地租赁 | 房屋租赁 | 按约定交付 房屋 | 2025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 | 按合同约定 交付房屋 |
李荣宏(采购人代表)、杨秀瑾、林松果
| 1 | ******管理部业务场地租赁项目 | 4.28882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管理部业务场地租赁项目):
| **** | 通过 | 通过 | 4,486,032.00元 | 4,486,032.00元 | 1 | 1 |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管理部自2014年起租赁位于**市**区新港西路162号的业务用房,至今已使用十一年。该场地包括首层429.5平方米、第二层446平方米和第四层506.38平方米,总租赁面积为1381.88平方米,该业务用房已使用十一年,辖区内缴存单位和办事群众对该场地位置极为熟悉,业务办理流程和指引已形成稳定的服务体系。续租现有场地能够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连续性,避免因场地变更导致的业务中断或群众适应问题。该场地距离8号线鹭****车站均较近,交通便利,便于缴存单位和办事群众快速到达,有效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变更场地可能增加群众的通勤成本,降低服务的可及性。现有办公设备均按照场地格局定制,可继续使用,无需重新规划或购置新设备。续租现有场地无需产生额外的装修费用,能够节约经济成本,符合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原则。该****银行、****银行、****银行、****银行等多家具有****银行网点,形成了完善的业务办理区域。这种配套**的整合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基于业务连续性、交通便利性、设施适配性及周边配套**的综合考量,现有租赁场地具有不可替代性,变更场地将对业务开展和群众服务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租赁**市**区新港西路162号的业务用房,以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高效、连续开展。合同期限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
(二)公共**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市**区天润路445****广场四楼****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6416。
(四)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6118、****61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刚 、陈晓晨
电 话:****6118、****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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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