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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1MA2DDRKD06 | 建设单位法人:陈建光 |
| 王运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秋菱路68号) |
| ****年产1亿条拉链高端原材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51-C1751-化纤织造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兰江街道秋菱路68号) |
| 经度:119.3921 纬度: 29.23719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1-30 |
| 兰环备[2018]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1MA2DDRKD06001P |
| 2025-09-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1MA2DDRKD0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22412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CTE5M640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2025-09-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03 |
| 2025-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亿条拉链高端原材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万条拉链高端原材 |
| 因现有生产设备数量较环评减少,实际建成规模约为环评备案建设规模的一半;经对照《**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确定本次验收为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拉链原材由织带和拉链齿缝合而成,织带及拉链齿均为项目自产。①织带:织带生产工艺较简单,项目外购涤纶丝入厂,经加弹机加弹后使用织带机将涤纶丝织成布带。②链条成型:拉****中心线制成,项目外购涤纶丝****中心线;外购聚酯切片新材入厂,经烘干机烘干后,放入破碎机内破碎成小片后采用单丝机挤出聚酯单丝;将中心线与聚酯单丝经由成型机制成拉链齿。③缝合:使用缝合机将拉链齿与织好的布带缝合。 | 实际建设情况:因企业目前仅购入织带机、加弹机、****中心线机等生产设备,实际仅进行织带的生产****中心线;本项目外购涤纶丝入厂,部分涤纶丝经加弹机加弹后使用织带机将涤纶丝织成布带,部分****中心****中心线;再交由**企业进行拉链的缝合工作。 |
| 实际投产生产设备数量较环评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设置独立封闭加弹车间,并在加弹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入静电型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2.设置独立密闭单丝车间,并在单丝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装置,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兰江。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不合格品、废包装****公司回收后综合利用;废油、废活性炭、废过滤网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加弹油剂桶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设置独立封闭加弹车间,并在加弹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入静电型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因企业实际未购入单丝机,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单丝挤出工序,故不涉及单丝挤出废气的产生,待相关工序完善后落实对应的废气治理措施;3.因企业实际未购入粉碎机,生产过程中不涉及聚酯切片的破碎工序,故不涉及破碎粉尘的产生,待相关工序完善后落实对应的废气治理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厂区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兰江。 噪声:项目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的加弹机、织带机等加设基础减振,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固废:因企业实际未购入单丝机、破碎机等,不涉及单丝挤出废气的产生,故实际生产过程中已不涉及废活性炭以及废过滤网的产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加弹油剂桶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置于厂内暂存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委托**市兰****公司处置。 |
| 因企业实际未购入粉碎机以及单丝机等生产设备,故本次先行建设项目实际不涉及单丝挤出废气和破碎粉尘的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4224 | 0.432 | 0 | 0 | 0.422 | 0.422 | |
| 0 | 0.169 | 0.216 | 0 | 0 | 0.169 | 0.169 | |
| 0 | 0.008 | 0.022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8 | 0.378 | 0 | 0 | 0.058 | 0.058 | / |
|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生活污水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指标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厂区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兰江 |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09月18日至09月19日)监测结果,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废水的pH值范围为7.7~7.8,废水中其它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26mg/L、悬浮物39mg/L、动植物油类0.34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规定的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废水中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为28.3mg/L、总磷最大日均值浓度为2.32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 1 | 加弹油剂废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 设置独立封闭加弹车间,并在加弹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入静电型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09月18日至09月19日)监测结果,本项目加弹油剂废气排放口(DA001)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0.78mg/m3、排放速率为3.02×10-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30m高排气筒的相关排放要求。 | |
| 2 |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规定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加强加弹车间密闭工作以及其它生产车间内的通风换气 |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09月18日至09月19日)监测结果,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为1.0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相关要求;厂区内车间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最高值为1.03mg/m3,车间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1小时均值浓度最高值为0.95mg/m3,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规定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厂界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4类标准;其余三侧(东侧、南侧、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项目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的加弹机、织带机等加设基础减振,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 企业全年最大生产时间为7200h,昼、夜间均涉及生产;根据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09月18日至09月19日)监测结果,厂界四周昼间等效声级为57~63dB(A)、厂界四周夜间等效声级为47~5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为57~6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的要求。 |
| 1 | 不合格品、废包装****公司回收后综合利用;废油、废活性炭、废过滤网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加弹油剂桶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因企业实际未购入单丝机、破碎机等,不涉及单丝挤出废气的产生,故实际生产过程中已不涉及废活性炭以及废过滤网的产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加弹油剂桶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置于厂内暂存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委托**市兰****公司处置。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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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