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审批水**〔2025〕4号
梧****公司:
你公司报来《取水许可申请书》及《梧****公司水**论证报告》(下文简称《报告书》)等材料已收悉。
经我****集团有限公司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并根据技术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水**论证报告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结论及取水的可靠性分析结论。鉴于企业自身生产规模发展,导致用水需求增加,****园区现状供水不稳定,****工业园区水厂(二期)尚未完成验收,****公司生产用水需求,经园区复函同意,****公司临时在桂江(平浪段)旺村水利枢纽下游约930m****泵站取用生产用水。****水厂二期工程验收投运后,****水厂统一供水。
本项目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取水水源为桂江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市**区旺村水利枢纽大坝下游930m桂江右岸,地理位置为东经111°14′20.5″,北纬23°31′38″。取水方式为浮船泵提水(通过在浮船上安装2台抽水泵取水,水泵1型号 KS250-600,功率132kW,扬程60m,流量600m3/h;水泵2型号150S78,功率55kW,扬程70m,流量198m3/h。通过一条 DN300铸铁管引水管输水至B区和1780mm板材区,引水管道长约3.2km;另外通过一条DN150铸铁管引水管输水至A区,引水管道长约300m)。本项目取水总量为437.71万m3/a,日平均取水量为1.458万m3/d,日最大取水量为1.92万m3/d。
(二)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取水影响、退水影响分析结论。
(三)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节水评价结论与建议、节水措施分析及水**保护措施。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总体结论和建议。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提出的水**保护措施、节水措施。
(二)取水工程竣工后,按照《****水利厅关于印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三、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本项目的地点、规模作较大变动时,应重新进行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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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