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和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用植物提取精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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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植物提取精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查公示
索引号:**** 发布时间:2025-10-28 08:57:05

****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147、0878-****885****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传 真:0878-****885

通讯地址:**州**市**路696****中心三楼C区1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药用植物提取精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开发区赵家湾桃园工业组团

****

******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1.7万元。项目在原厂区闲置标准厂房内建设,拆除消毒剂车间内设备并进行改造,在消毒剂车间及预留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局部)内**拣选间、粉碎间、物料暂存间、配料上料间、提取车间、干燥间、粉碎筛分间、中间站、浓缩间、中空间、总混间、原料库、成品库、检验室等及配套环保设施;在原变配电室内新增1台1000KVA变压器;在原锅炉房闲置区域内新增2台8吨/小时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1用1备)、**1个纯化水站、1个生物质锅炉炉灰仓;在厂区内空地**1****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00立方米/天)及配套事故池、1个蒸汽冷凝水回收池;依托使用厂区已建易制毒化学品仓库、机修间、****监测站房、消防水泵房、办公楼(含食堂、倒班室)、油烟净化器、隔油池、化粪池、乙醇回收冷却水循环池、在线监测站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依托使用厂区内已经建成的供水、供电设施;建设1条年产100.8吨三七总皂苷生产线。

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1)扬尘:施工期运输扬尘采用洒水降尘、车辆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扬尘进行控制;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措施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是CO和NOX,采用合理安排机械使用时间、车辆限速限载等措施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装修废气主要源于装修材料,装修过程使用的涂料、地板砖及木料等,都将会释放一些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如甲醛、甲醇、苯及油漆和涂料喷涂产生的废气,属无组织排放,量较少,通过自然扩散后,对施工区及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施工期焊接烟尘主要产生于设备安装等,项目设备安装焊接工程量相对较小,通过采用合格的焊条进行焊接、自然扩散等措施后,对施工区及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运营期:1、原料破碎粉尘、产品粉碎粉尘。原料破碎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产品粉碎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

2、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

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设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3、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

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设置喷淋塔(次氯酸钠溶液作为吸收液)+干式过滤器+UV光解净化器处理工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项目设备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已建成的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1)排水去向

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99.84m3/d,建设1****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采用“预处理(酸碱中和)+A2/O(厌氧+缺氧+好氧)+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纯化水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药渣脱渣废水、树脂洗脱废水、树脂再生废水、乙醇回收塔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检验废水、污泥脱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采用“预处理(酸碱中和)+A2/O(厌氧+缺氧+好氧)+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经自建污水管网引入厂区现有排放口(DW001)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处理厂处理。

(2****处理站设计方案,项目设计建设1个有效容积为292m3事故池,可以满足故障时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在事故状态下可暂存污水,若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应将废水切换至事故池,****处理站修复期间废水不直接排入外环境,故障修复****处理站处理。

(3)生活污水依托处置概况:本项目位于****厂区内,项目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依托厂区内已建隔油池(有效容积3m3)、化粪池(有效容积12m3)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A等级)后****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与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项目同为****项目,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已经建成运行,已于2013年3月6日取得了《****环保局关于****生物制药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楚环复[2013]32号)。

(4)****建设1个3m3隔油池,能够保证含油废水的处理量及处理效果。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①合理进行施工布置,优化施工方案,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

②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需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公告附近居民;

③从声源上控制,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

④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

⑤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⑥对运输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⑦施工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⑧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运营期: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避免设备运转非正常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1)土石方: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开挖土石面积较少,根据工程概算,项目施工期土石方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等,统****回收站回收利用,剩余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砂浆等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

(3)整个施工期间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1)包装固废集中收****收购站。

(2)项目购买优质晒干的三七剪口,进行人工挑选,去除三七内的泥沙等细小杂质,主要为泥沙和变质药材。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作为原料使用。

(4)地坪清扫粉尘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药渣采取日产日清,临时暂存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出售。

(6)纯化水站废过滤介质

项目设置1个纯化水站,设计处理规模为8m3/h,石英砂使用量为2500kg;活性炭使用量为600kg,离子交换树脂使用量为1500kg,纯化水制备系统1年更换1次滤料,由厂家定期更换处理。

(8)锅炉灰渣用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炉灰仓,作为有机肥原料出售。

(9)锅炉除尘器收尘灰用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炉灰仓,作为有机肥原料出售。

(10)项目设计建设1个300m3/d****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污泥由污泥提升泵定期提升至污泥池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11)项目食堂垃圾主要为食堂泔水、隔油池浮油、隔油池沉渣和油烟净化器收集油污等,食堂垃圾产生总量为2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12)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理。

(13)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

(1)废硅藻土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2)废滤膜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3)废树脂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5)废活性炭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6)过滤渣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7)检验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8)废过滤棉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9)废机油废机油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10)废盐酸桶由厂家回收利用。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1、重点防渗区

乙醇储罐区、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产品检验室、次氯酸钠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25cm厚的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P6或以上的商品混凝土硬化防渗(渗透系数K≤10-7cm/s)或2mm厚的**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K≤10-10cm/s)。

2、一般防渗区

指厂区上述重点污染防治区和行政办公区以外的其它装置区,项目生产车间、炉灰仓、隔油池、化粪池、乙醇回收冷却水循环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大部分区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一般防渗,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地坪混凝土防渗层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6,其厚度不宜小于10cm,其防渗层性能应与1.5m厚黏土层等效,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3、简单防渗区

指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或者可能会产生轻微污染的其它建筑区,主要为道路等区域,在平整基础上进行水泥硬化。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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