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水利局关于宁德霞浦三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霞浦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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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宁水审批〔2025〕66号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5-11-24
标 题: ****关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批〔2025〕66号
2025-11-24 09:27


国****公司****公司:

贵公司报送的《关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并于近日完成了评审和复核工作,形成复核意见(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省**市**县牙城镇、**镇境内。本工程由站区建设区、电缆施工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及跨越场区、机械化施工道路区、人抬道等6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组成。主要建设内容:①****110kV变电站工程**110****电站1座,主变容量本期2×31.5兆伏安;②**牙城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电站扩建2回110kV出线间隔;③**牙城~**Ⅰ、Ⅱ回110kV线路工程采用架空和电缆混合建设,线路总长15.467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14.722km,电缆线路长0.745km。**杆塔48基,**电缆通道752m。

项目属扩建建设类项目,本工程总占地面积5.287hm2,其中永久占地1.748hm2,临时占地3.539hm2。土石方挖填总量56867m3,其中总开挖量32723m3(其中表土剥离3261m3),总填方量24144m3(其中表土回覆3261m3),借方量2852m3,余方量11431m3(****人民政府洽商,同意从**站址西南侧约150m处政府设立的土方中转场调配土方用作本工程场地回填土)。

项目总投资1139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682万元。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2026年12月建设完成,总工期为13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内容。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5.287hm2。

(三)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预测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46万元。项目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5.287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依法配合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该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地表植被,并做好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定点堆放和防护等,及时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三)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所需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六)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八)本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文自行失效,其水土保持方案应按规定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按规定将批复的报告书于批准之日起15****水利局。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必须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附件:1.******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复核意见

2.专家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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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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