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 2014-11-17,位于**省**市**市**镇郑仁村,主要经营五金制品。生产规模:年产地桩 5000t、护栏 5000t。该企业于 2014 年 12 月委托******公司编制了《****五金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 年 12 月 18 ****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黄环批字[2015]46 号,并于 2016 年 7 ****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黄环验[2016]012 号。2017 年 6 月委托**水美****公司编制了《****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 年 10 月 10 ****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黄环批字[2017]42 号,并于 2018 年 1 ****环境保护局验收,2018 年 4 月委托**水美****公司编制了《****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补充环评》,于 2018 年 5 月 30 ****环境保护局补充环评意见的函,补充环评意见的函:黄环函字[2018]17 号;2018 年 8 月委托**丰达****公司编制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8 年 10 月 17 ****环境保护局****分局批复及取得固体废物环保设施的验收意见,批复文号:黄环表【2018】097 号,并于 2018 年 12 月 31日通过了自主验收;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2022-12-27 至 2027-12-26。企业现有机加工设备和 3 条热镀锌生产线(配套有 1 座酸洗车间),年产地桩 5000t、护栏 5000t。配套建设 1 条废酸再生生产线,对酸洗过程产生的废酸进行再生处理,设计年处理企业废酸 140 吨。由于近年来市场调整,销量下降以及产品规格调整,同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企业对热镀锌生产线酸洗槽、水洗槽、冷却槽、助镀槽、钝化槽规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已停用的抛丸机、废酸再生系统、污水处理站设备已拆除。具体变化如下:①酸洗车间:原抛丸机 3 台,其中 376(2×120)型号 2 台、326(150)1台,已拆除 1 台 376(2×120)型号抛丸机;③镀锌一车间:改为五金加工车间,布设冲床 2 台,其酸洗槽 2 个、镀锌锅1 个、助镀槽 1 个、钝化槽 1 个、冷却槽 1 个已拆除,水洗槽 2 个作为备用水洗槽;④镀锌二车间:原水洗槽 2 个(规格:4.5m×1.2m×1.5m)、酸洗槽 4 个(规格:4.5m×1.2m×1.5m)、助镀槽 1 个(规格:4.5m×1.2m×1.5m)、冷却槽 1 个(规格:4.5m×1.2m×1.5m)、钝化槽 1 个(规格:4.5m×1.2m×1.5m)规格改为水洗槽 2 个(规格:8.35m×1.8m×2.0m)、酸洗槽 4 个(规格:8.35m×1.8m×2.0m)、助镀槽 1 个(规格:8.35m×1.8m×2.0m)、冷却槽 1 个(规格:7.2m×2.5m×2m)、钝化槽 1 个(规格:7m×2.5m×2m);⑤镀锌三车间:原水洗槽 1 个(规格:6.5m×1.2m×1.5m)、酸洗槽 3 个(规格:6.5m×1.2m×1.5m)、助镀槽 1 个(规格:6.5m×1.2m×1.5m)、冷却槽 1 个(规格:6.5m×1.2m×1.5m)、钝化槽 1 个(规格:6.5m×1.2m×1.5m)规格改为水洗槽 2 个(规格:8.3m×1.9m×2.0m)1 个、(规格:8.3m×1.96m×2.0m)1 个酸洗槽 3 个(规格:8.3m×1.84m×2.0m)2 个、(规格:8.34m×3.68m×2.2m)1个、助镀槽 1 个(规格:8.3m×1.65m×1.7m)、冷却槽 1 个(规格:9.5m×2.8m×2.6m)、钝化槽 1 个(规格:7.5m×2.5m×2.6m);
⑥废酸再生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拆除,喷淋塔废水暂存酸雾吸收塔,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水洗废水用于配酸,废水由废酸带走,废酸暂存废酸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车间布局发生变化,镀锌三车间扩大,酸洗车间位于镀锌三车间西北角。⑦变更前后企业生产能力减少,由原年产地桩 5000t、护栏 5000t 削减为年产地桩 4000t、护栏 3000t。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试行)》第二十七条“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
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规定和沧****生态环境局意见,该公司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对现有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因此,****委托我单位承担****后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详细踏勘了工程现场,了解了企业的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状况,收集了有关项目详细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管理办法》(冀环办发[2008]93 号)的有关规定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沧****生态环境局以及****领导和技术人员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