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559110Q/2025-27881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 标 题: | ****关于防川望海阁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珲发改审批〔2025〕128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
珲发改审批〔2025〕128号
****:
你单位报来《关于防川望海阁建设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珲旅集团报[2025]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防川望海阁建设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防川望海阁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
****。
三、建设地点
**市防川景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12953㎡,**望海阁一座,建筑面积9167.64;**停车场面积1832㎡;****广场面积4933.64㎡;**绿化面积3800㎡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2月,共14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298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市文旅局、******局、****环境局、市林草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2025年11月24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防川望海阁建设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 2025年11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