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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650
传真:0913-****352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省**县古徵街七****** 邮编:715299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医院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省**市**县万泉街与阳光****医院锅炉房内 | ****医院 | ******公司 | 项目位于**省**市**县万泉街与阳****医院锅炉房内,锅炉房面积358.9m2,拟自建燃气热水锅炉3台,在冬季集中供暖未开始和已停用的时间内作为备用供暖源使用,每年大概使用40天;另一方面****医院供暖要求时作为补充热源使用。项目总投资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万元,占比15.38%。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 | 报告表类项目未涉及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