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2021年9月2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县云兴镇林河路
邮 编:0371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集团****煤矿主工业场地、一风井燃煤锅炉淘汰供热改造项目 | **市**县小京庄乡京庄村北461m****集团马****公司) | ****集团马****公司 | **中环瑞德****公司 | 建设内容:停用现有的两台15t的燃煤锅炉;在现有回风立井上建设取热平台,平台上布置36台乏风取热箱,将原有储煤棚改造为乏风热泵机房,建设5台型号SMEET-FS-R-2560型直冷式乏风热泵机组用于进风立井井口防冻;对现有空压机散热系统进行改造,增加18台SMEET-KY-250/355型空压机余热回收机组(每台空压机对应一台),运行数量为6台,用于建筑采暖热源。项目总投资6507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施工场所要定期喷洒水,场地周边全部设置统一围挡、物料堆放使用防尘布完全覆盖、土石方施工须湿法作业;出入运输车辆冲洗、密闭运输要满足“六个百分百”;运营期5台燃气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系统”处理废气要正常稳定运行,严格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标准要求。加强LNG点供站运营气的管理和维护,防止气体逸散。 2、落实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经集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处理站,锅炉排水和软化水属清净下水,用于场地四周地面洒水,不外排;做好各产生废水单元的防渗措施,不得影响区域地下水。 3、落实固废处置: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优先回用,不得随意堆存。危险废物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不得对环境造成影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环保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室内布置等措施,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 0352- ****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