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建工三建]****公司慈湖高新区宁马新质产业园项目南区黄砂、碎石、陶粒材料询价采购(二次)标段1采购公告
根据《****集团****采购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慈湖高新区宁马新质产业园项目南区黄砂、碎石、陶粒材料(二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慈湖高新区宁马新质产业园项目南区黄砂、碎石、陶粒材料
招标编号:****
项目地址:工程地点:**市宁马城际慈湖站西侧,联合东路与圣戈班铁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3栋标准化生产厂房及门卫、消防水池、水泵房、污水处理池、绿化、给排水、供气、暖通、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涉及建筑最高高度为34.55米(室外到屋面 面层高度)、总建筑面积53774.73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1083.84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2米、最高层数5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365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负责2#标准厂房与3#标准厂房的施工。
二、报价单位资格:
1、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标书代写
2、计划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工程结束;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电子标服务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5、招标控制价(含税):669909.20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遇相同评标价的,入选“优秀供应商”的投标人优先;相同评标价的投标人均入选或均未入选“优秀供应商”的,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6、报价包含费用:采购清单报价为价税分离,报价中已经包括材料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含一切运费)、保护、装卸、码堆、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以上报价双方不论任何情况不予调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的20%;
7、验收标准:合格;
8、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9、其他事项:1、采购清单报价为价税分离,报价中已经包括材料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含一切运费)、保护、装卸、码堆、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以上报价双方不论任何情况不予调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的20%。2、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材料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存在小幅变更,这些变更将在原有的要求之内(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 等),不构成调整价格的理由,材料的单价不予调整。3、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无论采购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4、采购清单数量为合同交货总量,如需分批交货,则每批交货数量以甲方书面、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交货量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合同价款。5、本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乙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6、工期:工期紧务必保证工期,甲方提前一天采用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联系乙方,双方确认进场时间后,乙方应按时运送材料。7、现场第三方检测单位抽样需满足要求。8、材料进场需按照项目要求,堆放整齐。9、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量,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无论采购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10、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甲方生产使用,应承担甲方本次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扣除当次货款20%的工程款。11、若乙方连续三次未能按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照已结算量的60%进行最终结算,并同时列入“****集团黑名单”,没收履约保证金。12、每月20日结算次月支付已结算合格供应量的70%,工程竣工后付至85%,决算定案付至95%,剩余尾款在决算定案后1年内支付(以上均无息)。13、中标单位按不少于中标金额15%抵扣****的工抵房。投标单位应在投标前主动了解房源信息、房价等相关事宜(具体咨询项目联系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房源信息、房价信息或其他相关问题,提出任何形式的拒签合同、增加合同价格或索赔的要求。
10、其它要求:1.****集团集中采购成果、助力投标人降低建材采购成本,现鼓励各投标人在“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并采购相关产品。若投标人已完成“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可将注册成功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2.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com进入皖建云商平台,点击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为提高审核效率,投标人可电话联系皖建云商后台审核人员。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81****6211。
材料质量要求:1、黄砂的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细度模数、坚固性、轻物质和碱集料反应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国标GB14684-2011《建筑用砂》规定,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具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天然河砂的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机制砂的颗粒级配、含水率、石粉含量、压碎值须符合JGJ52-2006《普通混泥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规定,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具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材料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甲方相关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材料验收规范的材料,不予进场。
2、石子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石子,严禁石子含有风化石,石子针片状含量不得大于10%。石粉含量、泥块含量、细度模数、坚固性、轻物质和碱集料反应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国标GB/T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的有关标准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具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8时40****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8日8时40分**行网上报价。在电子招采平台录入清单报价即可,不需要上传其它资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每月20日结算次月支付已结算合格供应量的70%,工程竣工后付至85%,决算定案付至95%,剩余尾款在决算定案后1年内支付(以上均无息)
1、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票承兑汇票及供应链支付。甲方不承担利息。付款乙方前需提供足额结算专用发票。若甲方资金有困难时,双方协商解决。2、中标单位按不少于中标金额15%抵扣****的工抵房,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额在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收到第一笔结算款后,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抵房****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激水路与渡仙桥路交****科技园****园区)。
联系人:刘然,电话:175****1686。
2、招标部门:****管理部。
地址: ****开发区激水路与渡仙桥路交****科技园****园区)C栋14楼 。
招标咨询联系人:陈工,电话:0551-****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