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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 | ||
| 建设地点: | **马井镇吴瓦房村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蓝之源****公司 | 受理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公示期为10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精****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doc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受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通讯地址: | **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