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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厅关于实施衔接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赣自然资函〔2025〕3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心组织专家对《**省****公司**省永**石江排**饰面用花岗岩、瓷土(瓷石)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96-****360
联系邮箱:ja13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