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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梯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10:4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135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古槐镇横街7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5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四层C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1359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梯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标书代写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评分项1 |
26.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服务要求逐项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标注“★”号条款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其余技术要求共2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3分,分值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技术响应情况必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完整体现,否则评标时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现修改为:
| 评分项1 |
26.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服务要求逐项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6分,标注“★”号条款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其余技术要求共2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3分,分值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技术响应情况必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完整体现,否则评标时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
名称:****
地址:**市古槐镇横街71号
联系方式:0591-****8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四层C座
联系方式:180****13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惠
电话:18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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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