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320682-2025-10-0059
二、项目名称:
资产管理系统采购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市**区软件大道109号**客厅2号楼8层801-807室
中标(成交)金额:
268000元
| 名称: | 资产管理系统采购 |
| 服务范围: |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管理、日志管理、资产卡片管理、资产租赁、信息登记、预警分析、统计分析、基础数据等内容。 |
| 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 |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实施完成(需满足使用方提出的在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个性化需求),因承建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每超过一天按照项目最终成交价格10%扣除罚金,余款不足则追回已支付部分金额。 |
| 服务标准: | (一)成交人应保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二)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成交产品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成交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四)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最终验收后,成交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六)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玮、邹美霞、王小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5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6%;50万元~ 4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伍仟按伍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名称:****
地址:**省****市如城街道福寿路379号
联系方式:151****7505
名称:****
地址:**市**中路**大厦北三楼
联系方式:153****2235
项目联系人:王小锋
电 话:151****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