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7805
传真:075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1幢104之一、之二**市**区**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工业大厦2幢703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区**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1幢104之一、之二**市**区**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工业大厦2幢703建设,建筑面积2177.56m2。主要从事生产吸嘴及瓶盖套件,年注塑加工量1600t。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项目注塑废气经单层密闭负压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55米高排气筒引高排放,粉碎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 2.废水方面,项目员工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由市政管网汇****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方面,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基础减振,设置隔声、吸声等措施。 4.固废方面,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无毒无害废包材、开机料头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容器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