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乐坪镇卡坳至顶上农村公路备料场 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的公示

审批
湖北-宜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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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镇卡坳至顶上农村公路备料场 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初步 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鄂自然资规〔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临时用地基本情况

临时用地单位:五峰交通****公司

项目名称:**坪镇卡坳至顶上农村公路备料场项目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位置:**坪镇三教庙村

批准文件:宜自然资规函〔2023〕4号

批准用地面积:总面积3917平方米(耕地3131平方米,林地198平方米,其他用地588平方米)

二、土地复垦情况

复垦面积:复垦面积3917平方米

复垦地类:复垦为耕地3262平方米,复垦为林地269平方米,复垦为其他用地(园地、****基地)386平方米。

三、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一)验收流程

2025年11月20日,****人民政府办公室****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环境局****分局、****政府,****村委代表及有关专家成立验收组,通过查阅土地复垦验收材料,实地踏勘土地复垦情况,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讨论形成复垦验收意见。验收组确认临时用地复垦符合土地复垦验收标准,复垦面积3917平方米,其中复垦为耕地3262平方米,复垦为林地269平方米,复垦为其他用地(园地、****基地)386平方米。

(二)验收结果

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四、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一)本公示在**﹒五峰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cn****人民政府、村委会发布,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1日止。

(二)异议反馈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雷五宜;联系电话:0717-****92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地址:**县渔洋关镇**大道213****规划局生态修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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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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