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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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选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4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选聘一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公开招****银行****中心**(不含**区、**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本次招标(采购)代理选聘需符合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3)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二、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采购)代理选聘的情形

(1)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的;

(2)财产已被接管或冻结的;

(3****政府采购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官方网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

(5)近两年因弄虚作假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6)作为联合体申请的。

三、参与本次招标(采购)代理选聘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符合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近两年)、服务承诺;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形式),一式两份。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公开选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请将有关材料于2025年11月28日17:00前报送至******服务中心(**市**区**路12号5楼504办公室),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逾期视为放弃。

我局将组织局内相关科室根据参加公开选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规模、服务业绩(近两年)、信用水平等因素,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择优选择一家招标(采购)代****中心**(不含**区、**区)商****银行招标工作。

联系人:韩涵沛 刘亚柯 电话:0379-****6571

附件:**市商****银行招标工作选聘招标机构(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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