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
设备名称:单 C臂全数字化平板探测器心血管造影系统 |
| 1.2 |
数量:1套 |
| 1.3 |
设备用途:可以完全满足腹部、神经、血管及心脏等介入放射学检查与治疗,应用于冠脉介入治疗 |
| 1.4 |
机型要求原厂生产 |
| 2 |
技术要求和参数 |
| 2.1 |
机架系统(C型臂) |
| 2.1.1 |
落地或悬吊式全自动单向 C型臂 |
| 2.1.2 |
机架系统机械轴≥3轴 |
| 2.1.3 |
机架系统所有轴全部为电动而非手动 |
| 2.1.4 |
不需要移动床面,机架可位于床的头侧及左右两侧进行透视和采集 |
| 2.1.5 |
C臂的滑动轴、旋转轴和主****中心点保持一致,即单独旋转任何****中心,二轴或三轴同时****中心 |
| 2.1.6 |
C型臂有效弧深≥90cm |
| 2.1.7 |
L臂旋转范围≥200° |
| 2.1.8 |
床旁智能手柄控制机架和床的运动 |
| 2.1.9 |
机架旋转轴旋转角度范围:LAO≥100°RAO≥100° |
| 2.1.10 |
机架滑动轴旋转角度范围:CRA≥45°CAU≥45° |
| 2.1.11 |
C型臂最大旋转速度:≥15°/秒 |
| 2.1.12 |
平板及球管具有碰撞保护功能 |
| 2.1.13 |
机架各臂能单轴、双轴或三轴同时运动 |
| 2.1.14 |
实时数码显示所有 C型臂旋转角度信息 |
| 2.1.15 |
可由用户设置并存储机架位置:≥60种,能实施自动复位功能 |
| 2.2 |
导管床系统 |
| 2.2.1 |
落地式导管床,床面为碳纤维合成并有床垫 |
| 2.2.2 |
承重:≥200KG |
| 2.2.3 |
床长(不含**板)≥300cm |
| 2.2.4 |
床宽≥45cm |
| ▲2.2.5 |
纵向移动≥100cm |
| 2.2.6 |
横向移动≥25cm |
| 2.2.7 |
水平旋转≥270度 |
| 2.2.8 |
垂直移动范围≥30cm |
| 2.2.9 |
床面最低高度≤80cm |
| 2.2.10 |
床面移动有电动模式和手动模式 |
| 2.3 |
X线发生器系统 |
| 2.3.1 |
高频逆变高压发生器,功率≥100KW |
| 2.3.2 |
高压逆变频率≥50KHz |
| 2.3.3 |
管电压范围50-125kV |
| 2.3.4 |
最短曝光时间≤1ms |
| 2.3.5 |
全自动智能曝光控制 |
| 2.4 |
球管系统 |
| 2.4.1 |
高速旋转阳极球管,阳极转速≥7800转/分 |
| 2.4.2 |
最大管电流≥1000mA |
| 2.4.3 |
球管阳极热容量≥3.7MHU |
| ▲2.4.4 |
球管阳极散热功率≥6000W |
| 2.4.5 |
管套热容量≥4.9MHu |
| 2.4.6 |
球管制冷采用循环水冷或油冷冷却 |
| 2.4.7 |
球管焦点数量≥3 |
| 2.4.8 |
大焦点功率≥100KW |
| 2.4.9 |
小焦点功率≥20KW |
| ▲2.4.10 |
30分钟以上连续透视功率≥ 2500W |
| 2.4.11 |
最大透视功率≥4000W |
| 2.5 |
数字化平板探测器 |
| 2.5.1 |
采用非晶硅数字化平板探测技术 |
| 2.5.2 |
为了兼顾心脏及外周介入的需要,平板有效探测面积要求边长≤29cm x 29cm |
| 2.5.3 |
平板密度动态范围(灰阶分辨率):为了发挥平板技术对图像密度动态范围的分辨能力,系统对原始数据的处理不得低于平板本身输出的分辨能力(≥14Bits,即≥16384灰阶) |
| 2.5.4 |
平板内外部结构全部为整板,非拼接板 |
| 2.5.5 |
四视野可变,在 20cm 的视野下仍可达到 1024x1024的采集矩阵 |
| 2.5.6 |
平板像素大小要求≤200微米 |
| 2.5.7 |
平板像素矩阵≥1024x1024 |
| 2.5.8 |
宽带平板,每行,每列像素均有一个独立的模数转换器 |
| 2.5.9 |
平板采集模式DQE≥77% |
| 2.5.10 |
平板透视模式DQE≥75% |
| 2.6 |
功能 |
| 2.6.1 |
****工作站 |
| 2.6.2 |
提供心脏冠脉支架精显功能 |
| 2.6.3 |
支持影像融合,能将医院PACS系统的CT/MR等影像资料导入本设备,与DSA影像进行融合 |
| 3. |
其它配置及要求 |
| 3.1 |
提供高压注射器一台,操作台桌椅一套,技术参数及要求如下: 3.1.1.具有DSA注射程序; 3.1.2.独立的操作程序界面和程序设定,触摸式彩色LCD显示屏,显示项目 造影剂容量、针筒容量、流速; 3.1.3.允许在注射过程中一键暂停,一键恢复; 3.1.4.多品牌设备的联动兼容性 可以和主流品牌的血管造影X线机进行联动; 3.1.5.注射时工作提示,注射时有灯光提示工作状态; 3.1.6.具备介入与心内模式 周围介入固定流速模式与可变流速模式切换; 3.1.7.单次或多级注射功能,注射前可在两种模式间选择; 3.1.8.流速递增功能,可以在指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流速递增; 3.1.9.暂停和重新注射 可进行暂停、重新注射、结束暂停等一键操作; 3.1.10.具备超压保护功能,注射过程中出现超过限制压力,设备自动暂停,并报警; 3.1.11.注射参数 : 3.1.11.1.注射速度范围:0.1~45ml/s ;注射剂量:0.1~150ml; 3.1.11.2.压力范围 :注射过程中压力 ≥100-1200PSI,以1PSI间隔; 3.1.12.储存注射方案(包含自定义方案) ≥40个; 3.1.13.注射历史记录功能: 可自动保存50≥个注射记录,并在每次注射后显示结果; 3.1.14.针筒容量 150ml一次性空针筒。 3.1.15.悬吊式 |
| ★3.2 |
****医院信息系统,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3.3 |
配备中心监护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心电/血氧/有创及无创血压监护,监护信息要求手术间及 控制室同步显示 3.3.1.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6个; 3.3.2.≥15.6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高分辨率≥1920×1080像素,显示屏亮度自动调节 3.3.3.采用无风扇设计 3.3.4.可内置高能锂电池,供电时间≥2小时 3.3.5.具有显示输出口,可外接显示器,具有网络接口可连接中央监护; 3.3.6.监测参数: 3.3.6.1.具备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通道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的同时监测功能 3.3.6.2.ECG支持3/5导心电监测,可升级6/12导联心电监测。 3.3.6.3.支持房颤及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功能,≥27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 3.3.6.4.支持≥4通道心电波形同步分析,可进行多导心电分析。 3.3.6.5.ST段分析功能,支持分组显示心脏前壁,下壁和侧壁的ST实时片段和参考片段 3.3.6.6.支持RR呼吸率测量,测量范围:1~200rpm 3.3.6.7.具有QT/QTc实时连续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的显示 3.3.6.8.NIBP 成人病人类型收缩压测量:25~290mmHg 3.3.6.9.血氧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提供灌注指数(PI)的监测;配置指套式血氧探头,支持浸泡清洁与消毒,防水等级IPx7 3.3.6.10.标配双通道有创压IBP监测,IBP有创压测量范围:-50~360mmHg 3.3.6.11.提供肺动脉锲压(PAWP)的监测和PPV参数监测; 3.3.6.12.支持升级PiCCO技术监测功能模块; 3.3.7.****中心监护系统,可实时显示和存储监护参数。 |
| 3.4 |
要求配备不少于7块显示屏,分别用于手术间实时监视/动态参照/图像回放/中心监护 1.医用专用图像显示器7块 2.≥19 英寸 3.显示器分辨率:≥1024X1280,可视角度:≥170° 4.床旁吊架安装不少于4块,显示实时图像和参考图像,患者PACS图像等。 5. 操作**装3块。 |
| 3.5 |
要求另外提供1****工作站,支持图像回放等功能,便于医师发布报告 |
| 3.6 |
****医院办理设备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
| 3.7 |
设备使用期限不低于10年,提供铭牌或说明书证明 |
| 3.8 |
****医院装机前后场地准备,包括钢结构、水泥基座、电缆沟槽、线架及盖板,按厂家场地指导书标准施工。 |
| 3.9 |
协助医院进行设备安装场地的预评环评控评,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四、商务要求
4.1、供货要求
4.1.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4.1.2、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地点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
4.1.3、负责产品在项目实施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1.4、负责其派出的项目实施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1.5、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1.6、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初验合格后统一签收。
4.2、安装调试
4.2.1、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并负责设备安装上架、技术调试;
4.2.2、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2.3、供应商应根据技术参数如实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包括技术白皮书(Data sheet)、技术说明书、产品介绍彩页等)、食药监局出具的注册证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为准,可提供上述材料关键页的复印件,关键页需体现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相关性能指标,相关性能指标需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对应的序号,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相关资料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有外文文件或资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的文件或资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项目完成后,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4.3、交付时间和地点
4.3.1、交货时间:****医院送货通知的90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正常使用;
4.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新医疗综合楼6楼心内科介入室;
4.3.3、交货方式: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3.4、迟延交货和提供售后服务的违约责任
4.3.4.1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可以选择终止合同。
4.3.4.2.如果成交供应商迟延交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对购买类似货物的价款中超出该类似货物中标价款的部分负责。但是,成交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4.售后服务的要求
4.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4.4.1.1、定期维护计划;
4.4.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4.4.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4.2、技术支持
4.4.2.1 、提供7×24h的技术咨询服务;
4.4.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4.3、故障响应
4.4.3.1 、提供7×24h的故障受理服务;生产厂家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热线,遇到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应迅速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4.4.3.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h的现场支援, 一般故障提供5×8h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h,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h(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解决一般问题,特殊问题另行协商。
4.4.3.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生产厂商或中标供应商无条件包修;承诺保修期内组织售后技术服务人员回访、检测、保养维护,对设备运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供应商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紧急故障,并出具常见故障解决方案。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单位,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 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4.4.5、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产品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和长期供货的优惠价格和承诺;
4.4.6、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现场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计划标书代写
4.4.7、培训内容: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以及招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内容;标书代写
4.4.7.1、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7.2、培训人数:成交供应商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采购用户单位的使用操作人员3人以上、维修人员1人;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协商,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4.7.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标书代写
4.4.8、质量保证
4.4.8.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标书代写
4.5、测试验收
4.5.1、本项目验收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5)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4.5.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5.3、采购单位在履约验收环节要求中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检验报告,如检验检测报告中未涉及,由采购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无论检测结果是否合格,检测机构收取的全部检测费用(包括首次检测、二次复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总价中,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任何检测相关费用,中标人在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检测流程、可能的复检需求等因素,确保投标总价已覆盖全部检测成本。如验收不合格,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货物技术参数与实际交付货物不符,按虚假应****财政局。中标人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需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原厂证明、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补充检测数据等);采购人收到异议申请后,组织检测机构、中标人进行三方沟通,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若复核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可委托另一具备同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二次检测结果为最终结论,中标人需无条件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当货物问题无法整改,或继续履行合同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如已投入的前期费用、预期收益损失等,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货物仅存在部分非实质性瑕疵,双方协商解决时,中标人可能需承担补货、维修费用,或通过扣减合同款项等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标书代写
4.5.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更新设备、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5.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6、其他要求
4.6.1、结算方法
4.6.1.1、付款人:****;
4.6.1.2、付款方式:付款前提供原厂质保承诺书(所承诺年限与投标文件一致,同时加盖原厂公章),货到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经验收合格,办理入库手续后支付合同款项9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付清余款10%。付款比例是指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产品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出具符合国家税法的正规全额发票办理入库手续。标书代写
4.6.2、其他说明
4.6.2.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6.2.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4.6.2.3、所有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设备正常工作应用的软、硬件,及测试用耗材和试剂;
4.6.2.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6.3.★本项目所包含设备质保期为3年。
4.6.4.****医院信息系统,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