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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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医院临床使用所需。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电子胃镜(2条)

1、高清图像,方便临床开展检查治疗

2、可兼容高频、激光,并能在内镜下开展ESD手术

3、先端部外径≤9.9mm插入部外径≤9.9mm

4、钳子管道内径≥3.2mm

5、景深≥3-100mm;视野方向:0°直视

6、视野角度≥140度,视野方向:0度

7、弯曲角度:上≥210度,下≥90度,左≥100度,右≥100度

8、有效长度≥1030mm,全长≥1350mm

9、操作部有≥4个遥控按钮

10、具备副送水管道

★11、售后服务:整机原厂全保三年

★12、内镜可匹配科室现有内镜主机或提供完整内镜系统

电子结肠镜(2条)

1、高清图像,方便临床开展检查治疗

2、可兼容高频、激光,并能在内镜下开展ESD手术

3、先端部外径≤13.2mm插入部外径≤12.8mm

4、钳子管道内径≥3.7mm

5、景深:9-100mm(常规观察),4-9mm(近焦观察)

6、防水的一触式接头,无防水帽设计,避免误操作导致进水

7、弯曲角度:上≥180度,下≥180度,左≥160度,右≥160度

8、有效长度≥1330mm,全长≥1655mm

9、操作部有≥4个遥控按钮

10、具备可变硬度技术,减少患者的不适,提高结肠镜检查的完成率

11、具备三根导光束,使光线分布更加均匀

12、具备副送水管道

★13、售后服务:整机原厂全保三年

★14、内镜可匹配科室现有内镜主机或提供完整内镜系统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医院送货通知的90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正常使用;

2、交货地点:****消化内科,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服务标准: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2.1、提供7×24h的技术咨询服务;

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3.1、提供7×24h的故障受理服务;

3.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h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h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2h,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h;

3.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生产厂商或中标供应商无条件包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单位,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5、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产品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和长期供货的优惠价格和承诺;

6、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现场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计划:标书代写

6.1、培训内容: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以及招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内容;标书代写

6.2、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培训人数:采购用户单位的使用操作人员3人以上、维修人员1人以上;

7、质量保证

7.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海关报关单(设备验收时提供)。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标书代写

7.2、整机原厂全保三年。

具体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验收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采购单位在履约验收环节要求中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检验报告,如检验检测报告中未涉及,由采购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无论检测结果是否合格,检测机构收取的全部检测费用(包括首次检测、二次复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总价中,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任何检测相关费用,中标人在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检测流程、可能的复检需求等因素,确保投标总价已覆盖全部检测成本。如验收不合格,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货物技术参数与实际交付货物不符,按虚假应****财政局。标书代写

中标人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需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原厂证明、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补充检测数据等);采购人收到异议申请后,组织检测机构、中标人进行三方沟通,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若复核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可委托另一具备同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二次检测结果为最终结论,中标人需无条件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当货物问题无法整改,或继续履行合同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如已投入的前期费用、预期收益损失等,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货物仅存在部分非实质性瑕疵,双方协商解决时,中标人可能需承担补货、维修费用,或通过扣减合同款项等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更新设备、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若有需要接入HIS、PACS等信息系统的,接口费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3、所有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设备正常工作应用的软、硬件,及测试用耗材和试剂;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具体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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