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利民河中型灌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安徽-宿州-砀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 文号: 有效性: 废止时间: 关键词: 名称:
****94234/202511-00018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批复,综合政务
****
2025-11-04
2025-11-04 11:58
砀发改投资〔2025〕210号
有效
暂无
关于**县利民河中型灌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县利民河中型灌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5-11-04 11:58

****水利局:

报来《**县利民河中型灌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对解决我县农业生产用水需求,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有积极作用,原则上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县境内

四、建设内容:**县利民河中型灌区工程为依托利民河**的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约10万亩,建设内容为建设涵闸、泵站、渠道、河道整治、量测水及自动化等。具体建设内容依据可研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实际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依可研为准。

六、建设工期:2026年-2028年

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办理项目用地预选址、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手续,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 复

****

2025年11月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