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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6********608010G | 建设单位法人:陆** |
| 刘晓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藏族自治州共** |
| 共**恰卜恰镇**西路11号 |
| 共**恰卜恰镇索尔加沟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藏族自治州共** |
| 经度:100.23949,100.68403 纬度: 36.3633,36.3601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9 |
| 2024 171〔2024〕1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17 |
| 2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6********608010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745FGW59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08-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623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建设规模为治理沟道2条、总长1629m;修建防洪堤3185m(左岸1581m,右岸1604m);**潜坝2座、总长18m,穿堤建筑物4座、总长63m。流量标准断面监测点2处,雨水情况监测设备2套。本次治理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5级,堤防工程等级为V级。其中: (1)索尔加沟 索尔加沟治理河道长1.39km,修建直立式钢筋混凝土防洪堤2.73km,其中:左岸1.34km,右岸1.39km;潜坝1座,宽11.0m;穿堤建筑物4座,在中心桩号K1+200.0处布设雨水情况监测设备1套;修建起点位于村庄上游左岸厂房,终点位于村庄下游。 (2)索尔加沟3#支沟: 索尔加3#支沟治理河道长236.02m,修建直立式钢筋混凝土防洪堤450.0m,其中:左岸237.48m,右岸213.0m;潜坝1座,宽7.0m;在中心桩号K0+250.0处布设雨水情况监测设备1套;修建起点位于村庄上游牧户羊圈,终点位于乡村道路已治理段。索尔加沟及索尔加3#支沟治理段河道左、右两岸堤线基本按现有河道冲刷岸坎进行工程布置,来提高岸坎的抗冲刷能力,不做大的裁弯取直,只对局部转弯较大的河道稍做顺直。 | 实际建设情况:索尔加沟:河道治理实际长度(左右岸合计)2755.6m,堤防采用混凝土防洪堤,穿堤建筑物4座,潜坝1座。在中心桩号K1+200.0处布设雨水情况监测设备1套;修建起点位于村庄上游左岸厂房,终点位于村庄下游。 索尔加沟3#支沟:河道治理实际长度(左右岸合计)419m,堤防钢筋混凝土防洪堤,在中心桩号K0+250.0处布设雨水情况监测设备1套;右岸213.0m潜坝1座,宽7.0m。修建起点位于村庄上游牧户羊圈,终点位于乡村道路已治理段。本次治理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5级,堤防工程等级为V级。 |
| 索尔加沟:根据实际治理情况,治理长度增加(排洪渠)90m,丁坝8座,属于合理变动。索尔加沟3#支沟:根据实际治理情况,治理长度增加(左右岸合计)170m,属于合理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导流--基坑排水---防洪堤等构筑物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导流--基坑排水---防洪堤等构筑物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扬尘污染治理责任牌;土石方工程施工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开挖土方要及时清运、回填,若不能及时回填的应采取防尘网遮盖并辅以洒水保湿措施;风力大于4级时应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做好防尘措施;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进行出入冲洗工作等,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基坑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经水泵抽取用于施工混凝土拌合、混凝土养护、洒水降尘等;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租用院内已有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盥洗水迹地泼洒。3、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车辆在占用乡村道路时需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往指定地点处置,禁止乱堆乱放;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在施工结束撤离时,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工作,不得在地面遗留固体废弃物。5、生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合理优化 施工场地的布置,尽量减少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布局进行施工活动。对项目区范围内的临时堆料,进行遮盖和洒水处理,减小风蚀影响;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地表的破坏;工程基坑开挖后及时平填,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避免扰动土壤长时间裸露。项目区占用乡村道路时加强施工管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等。施工结束后平整清理地表,对施工扰动迹地表土回覆,对临时占地全面平整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将临时占地恢复至与原地貌相协调。本工程施工方式采用围堰法,围堰法的优点是对水流、河床的扰动小,且施工期在河流枯水期进行施工,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防治措施如下:①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②严禁在河道两岸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不准在河道区域内清洗施工机械或车辆;③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除施工时遗留在项目区中的一切障碍物,以防施工废料等随雨水进入河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经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沟通得知,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采取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方采用密目网遮盖,并及时回填。施工便道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车辆运输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因此,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小。2、废水:经现场勘查,并于建设单位核实情况得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基坑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经水泵抽取用于施工混凝土拌合、混凝土养护、洒水降尘等;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未在河道内进行冲洗车辆及设备;生活污水依托租用院内已有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盥洗水迹地泼洒。现场未发现往河道内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以及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现象,河道环境良好。3、噪声: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采取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采取了减振、消声等措施,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严禁施工,对环境未造成影响,项目在施工期间也未发生居民投诉情况。4、固废:经现场调查核实可知,施工现场均已清理恢复完毕,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对沟道内的沟壑进行平整和沟道决口的回填,现场无废弃土方、弃渣和建筑垃圾等堆放现象,现场均已清运处置,未在现场遗留任何环境问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村镇的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经现场勘查未发现有生活垃圾乱扔现象。项目现场现已竣工完成,现场未发现任何环境遗留问题。5、生态:经现场调查,项目在施工期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期结束后已拆除临时围堰和围挡,河流在河道内自然通过,已恢复原状。施工完毕后,在河道沿线播撒了垂蕙披碱草、冷地早熟禾等草籽进行了植被恢复,比例按1:1混播,播种量为80kg/hm2。项目验收期间因草种刚刚进行播撒,还未完全长出,经过几年时间的复播后生态将会恢复至与周边景观协调一致。水生生态:经现场勘查,并与建设单位沟通得知,项目进行涉水施工时,设置了防渗施工围堰,采用半幅施工,沟道内未清洗施工机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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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简易沉淀池 | / | 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及基坑排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 施工期早已结束,故未进行监测 |
| 1 |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车辆运输时用篷布遮盖,限速行驶;材料堆场时及时用篷布毡盖. | 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 |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车辆运输时用篷布遮盖,限速行驶;材料堆场时及时用篷布毡盖 | 施工期早已结束,故未进行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减速慢行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的排放限值 |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屏障等措施 | 施工期早已结束,故未进行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往指定地点处置,禁止乱堆乱放;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在施工结束撤离时,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工作,不得在地面遗留固体废弃物。 | 经现场调查核实可知,施工现场均已清理恢复完毕,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对沟道内的沟壑进行平整和沟道决口的回填,现场无废弃土方、弃渣和建筑垃圾等堆放现象,现场均已清运处置,未在现场遗留任何环境问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村镇的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经现场勘查未发现有生活垃圾乱扔现象。项目现场现已竣工完成,现场未发现任何环境遗留问题。 |
| 1 | 陆生生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合理优化施工场地的布置,尽量减少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布局进行施工活动。对项目区范围内的临时堆料,进行遮盖和洒水处理,减小风蚀影响;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地表的破坏;工程基坑开挖后及时平填,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避免扰动土壤长时间裸露。项目区占用乡村道路时加强施工管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等。施工结束后平整清理地表,对施工扰动迹地表土回覆,对临时占地全面平整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将临时占地恢复至与原地貌相协调。水生生态:本工程施工方式采用围堰法,围堰法的优点是对水流、河床的扰动小,且施工期在河流枯水期进行施工,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防治措施如下: ①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 ②严禁在河道两岸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不准在河道区域内清洗施工机械或车辆; ③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除施工时遗留在项目区中的一切障碍物,以防施工废料等随雨水进入河道。 | 陆生生态:经现场调查,项目在施工期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期结束后已拆除临时围堰和围挡,河流在河道内自然通过,已恢复原状。 施工完毕后,在河道沿线播撒了垂蕙披碱草、冷地早熟禾等草籽进行了植被恢复,比例按1:1混播,播种量为80kg/hm2。项目验收期间因草种刚刚进行播撒,还未完全长出,经过几年时间的复播后生态将会恢复至与周边景观协调一致。水生生态:经现场勘查,并与建设单位沟通得知,项目进行涉水施工时,设置了防渗施工围堰,采用半幅施工,沟道内未清洗施工机械。 |
| 本工程施工营地全部租用附近村庄空房。建筑材料等堆存于院落,机械设备等停放于院落,混凝土拌合等也在院内进行;生活办公租用空房,生活污水依托院内现有防渗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外运。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核实,施工营地全部租用村庄空房。材料等堆存于院落,机械设备等停放于院落,混凝土拌合等也在院内进行;生活办公租用空房,生活污水依托院内现有防渗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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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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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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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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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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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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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