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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咯河**段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夏**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咯河**段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及验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扎油沟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2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