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嘉和馨苑室外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室外面积约27684平方米,招标内容包含室外绿化、景观、道路、排水、照明、围墙等。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9时20分 | 开标地点 | 柳****服务中心(****市**路13****中心北楼)4楼419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3880.37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松(注册编号:桂145********06796;身份证号:4502**********001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优(证书编号:桂**C3(2021)****731;身份证号:4502**********341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业绩: (1****集团****公司拆迁重建项目(1号地块盐业仓库盐品配送综合楼工程)。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63.98分,**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85.4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总价 | ****8841.53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石忠军(注册编号:桂145********00536;身份证号:4523**********211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赖新燕(证书编号:桂**C3(2018)****779;身份证号:4502**********002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业绩: (1)中国-东盟教育医疗****医学院百东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学生公寓①、学生食堂①、院系实验楼②工程(BS-C2)。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2.73分,**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92.14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总价 | ****3291.13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王春春(注册编号:桂145********01247;身份证号:4501**********452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克(证书编号:桂**C3(2011)****633;身份证号:4526**********223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业绩: (1)融水苗****中学9号学生宿舍楼项目工程。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85.5分,**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91.9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集团****公司,原因: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①****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管理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031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