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洞桥镇张家垫村后王地块新村建设项目****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0315.99万元,其中**工程造价15798.4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11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319.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679.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640.2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4924.54平方米;绿化率30%,容积率2.4,户数256户(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区洞桥镇张家垫村。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下室围护工程(含围护)、地下室工程(含桩基、土建、电气、消防报警、给排水、消防水、暖通工程)1# 4#楼(含土建、电气、消防报警、给排水、消防水、暖通工程)门岗(土建、电气、给排水工程)、幕墙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海绵城市、排水、道路、室外电气、景观电气、室外消防、景观给水、景观、绿化)、人防标识标牌、抗震支架、电梯、泛光照明及智能化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98929元。
2.3 施工总工期:1000日历天。
2.4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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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市****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洞桥镇张家垫村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0574-****9910
招标代理人:****
联系地址:**市**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 系 人:何意琳、王政、梅洛、丁哲杰
联系方式:0574-****3779、134****8664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