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批局拟对****精细化工连****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11月24日-11月28日
联系电话:0317-****578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审批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精细化工连****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 **** | **市 | ******公司 | ****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中试车间、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甲类罐区及配套公辅设施,总计建设重氮、偶合、胺基化等连续流集成中试模块11台套。主要产品为:对硝基苯胺粗品11685.168吨/年,分散橙O288粗品8865.792吨/年,分别送至******公司和****现有工程进一步精制。项目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和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对硝基苯胺粗品工艺废气经酸洗塔吸收(塔内出气口设水汽分离装置),分散橙O288粗品工艺废气经三级洗涤塔吸收(塔内出气口设水汽分离装置),处理后的两股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对硝基苯胺和N-氰乙基-N-苄基苯胺投料废气分别经各自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两股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对硝基氯苯储罐废气经碱液吸收(塔内出气口设水汽分离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液亚储罐、硫酸储罐废气经碱液吸收(塔内出气口设水汽分离装置)处理,处理后的两股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嘉泰化****实验室,****实验室废气依托瀛州化工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依托)。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生活污水、酸洗塔废水、三级洗涤塔废水、碱液吸收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蒸汽冷凝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泰泽****公司污水处理厂。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不合格品、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硫酸铵MVR产生硫酸铵,该固废成分按照GB/5086和GB/T15555规定的方法,对其浸出液做进一步鉴定,明确其组成。对这部分固废在未获得依据说明其属一般固废之前,按危废处理。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优选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落实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东、西、南、北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