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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3245676 | 建设单位法人:罗志平 |
| 李一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湘永路167号 |
| ****硒城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社区 |
| 经度:112.19138 纬度: 25.8838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4 |
| 永环评辐表〔2024〕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1.61 |
| 25.8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324567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4********563407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648285J | 竣工时间:2025-04-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5-10/23/202********549****65125_1.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站围墙北侧外区域新征占地面积1056m2,其中围墙内面积963.2m2,新增3个间隔(13Y、14Y、15Y)的场地及母线。本期扩建13Y间隔至鲁丽木业110kV专变,采用电缆出线。**辅助用房1座。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围墙北侧外区域新征占地面积1056m2,新增2个间隔(13Y、14Y)的场地及母线。本期扩建13Y间隔至鲁丽木业110kV专变,采用电缆出线。拆除原有化粪池,并**辅助用房1座,**成品玻璃钢化粪池1座。 |
| 由于原站内辅助用房区域拆除,本期新增拆除原有化粪池,并**成品玻璃钢化粪池1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严格落实工频电、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按照设计规程施工,确保本工程的电磁环境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规范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并建立管理台账。 4、施工期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妥善处置施工固体废物,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尽快完成生态恢复,将施工影响降低到最低。 5、合理选用低辐射电气设备、低噪声声源设备。采取必要的电磁环境防护、降噪措施,确保电磁辐射、噪声达标。在围墙外设置警示标识,减少近距离人群活动,尽量减少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周边人群的影响。 6、建设单位应完善项目建设使用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7、加强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完善警示标志,预防和及时处理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加强运维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单位已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了各项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施工单位已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施工,验收调查监测结果表明,硒城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4.7~45.6dB(A),夜间监测值为41.1~41.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建设单位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了危废的贮存和处置,建管单位已设置集中危废暂存间,危废产生时会联系有资质单位现场进行回收处理,若无法当日回收的危废,则会转运至危废暂存间存放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进行暂存。 4、施工单位已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要求,落实了文明施工,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开展垃圾清运,减少了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变电站已选用满足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设计、施工严格落实了各项电磁防护、降噪措施后,本项目验收调查期间,硒城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工频电场强度为17.77~114.65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35~0.213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为4.3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41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周边已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6、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已取得各部门行政审批手续,建设过程中不存在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 7、建管单位建设过程中已设立警示标识,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纠纷。 8、建设单位已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设集中危废暂存间,降低了环境风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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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不外排 | 已建成品化粪池一座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边坡绿化,不外排 |
| 1 | 硒城220kV变电**期工程已建有一座有效容积为97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积能满足单台主变100%的油量要求。 | 硒城220kV变电**期工程已建有一座有效容积为97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积能满足单台主变100%的油量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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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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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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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妥善处置施工固体废物,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尽快完成生态恢复,将施工影响降低到最低。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已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要求,落实了文明施工,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开展垃圾清运,减少了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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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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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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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