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用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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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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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道210线**至**段公路用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14:57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131****777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区三道**110国道662公里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204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自治区**市**区国际金融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1****7778
附件:
附件1 国道210线**至**段公路用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服务)采购项目(****202****4002)-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道210线**至**段公路用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商务评审企业业绩要求

更正内容:

将原采购文件商务部分企业业绩: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公路工程用地预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变更为: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三道**110国道662公里处

联系方式:****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国际金融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31****7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31****7778

****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4
信息变更
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用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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