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 1 | 国道G235线**吉巷甲坡至前垅段公路工程 | **市**县吉巷乡 | **** | **金瑞****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吉巷乡,路线全长5.6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甲坡至碗厂段采用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2m;碗厂至前垅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17.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共设置桥梁6座,共1277m,涵洞342m/13道,吉巷隧道362.5m/1座,交叉工程6处。项目总投资38026万元。 | 1.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依托租住地及沿线村庄的公厕等得以处置,不外排,则对周边水体影响小。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和降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路面铺设作业过程中沥青烟的影响,施工、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尾气和隧洞爆破粉尘的影响。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和雾化喷头,土石方集中堆放并覆盖,搅拌机楼密闭并配备相应除尘措施,如布袋除尘等,同时配备洒水车进行除尘。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车辆通过沿路边的村庄时,低速通过,不得鸣笛;对于沿路边村庄,种植绿化树木或林带,可增加车辆噪声衰减量,以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本次环评也建议建设单位建立有效的监测制度,加强后期噪声监测,如超标较大,则再进一步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间,****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5.环境风险:在道路经过敏感路段(跨河桥梁段、居民区段),由于路线下方有河流或路旁有民居,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加设防撞护栏,同时深化防撞护栏设计,将防护栏设计为加强型防撞护栏,按规范设计防撞等级,确保达到防止事故车辆坠落的强度要求。敏感路段设置完善桥面路面径流引流收集系统,桥梁均设置事故收集池并配备沙袋等应急物资。 | 2025年3月25日建设单位在网络上对项目信息进行首次公示,2025年6月5日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2025年6月6日,项目所在当地村镇公告栏张贴环评公示;2025年6月10日及6月24日在《海峡都市报》上发布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s://www.****.org/huanping/quanben/41157.html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三、联系方式: | |||||||||
| 电话:0593-****389 传真:0593-****177 | |||||||||
| 电子邮箱:****@163.com | |||||||||
| 通讯地址:****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 邮 编:352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