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2024年度我县国土利用变化动态,持续保障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与精准性,根据自然**部、******厅******局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本次调查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严格遵循国家统一制定的国土分类标准与技术规程规范推进,对调查全流程实施精细化质量管控,确保数据真实、成果可靠。目前,调查工作已顺**过自然**部核查,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政府批准同意,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全县耕地166565.1202公顷(249.8477万亩)。其中,水浇地42326.9094公顷(63.4904万亩),旱地124238.2108公顷(186.3573万亩)。
2、园地。全县园地79.7505公顷(0.1196万亩)。其中,果园71.5041公顷(0.1073万亩),其他园地8.2464公顷(0.0123万亩)。
3、林地。全县林地52907.454公顷(79.361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988.2927公顷(5.9825万亩),灌木林地45096.6933公顷(67.6450万亩),其他林地3822.4680公顷(5.7337万亩)。
4、草地。全县草地223026.5890公顷(334.539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05796.5788公顷(308.6949万亩),人工牧草地53.7253公顷(0.0806万亩),其他草地17176.2849公顷(25.7644万亩)。
5、湿地。全县湿地6088.0475公顷(9.1321万亩)。其中,内陆滩涂6088.0475公顷(9.1321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461.1028公顷(29.1917万亩)。其中,建制镇1384.3733公顷(2.0766万亩),村庄7237.0312公顷(10.8555万亩),采矿用地10667.9812公顷(16.0020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1.7171公顷(0.2576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全县交通运输用地2354.5362公顷(3.531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47.1831公顷(0.2208万亩),公路用地2207.3531公顷(3.3110万亩)。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59.0432公顷(1.738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0.7876公顷(0.0311万亩),水库水面232.0485公顷(0.3481万亩),坑塘水面588.307公顷(0.8825万亩),沟渠82.0526公顷(0.1231万亩),水工建筑用地235.8475公顷(0.3538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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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