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换屏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 真:0692-****506
邮 编:678400
| 项目名称 | **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博曦****公司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位于**县弄璋镇姐冒边府村**县****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14666.62m2。****公司已建成1×200t/d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原有设备,保留卸料大厅、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活性炭除臭系统,设置1×300t/d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炉+1×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系统,配备垃圾接收、储存、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废水处理系统、厂区给排水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固废临时储存系统等。建成后年处理生活垃圾13.14万吨,年最大发电量6150×104kWh/a,年最大上网电量5166×104kWh/a。项目总投资17890.87万元,环保投资2850万元,占总投资的15.92%。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施工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扬尘、机械尾气等,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等,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开挖土石方、拆除CKK项目产生废钢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表现在焚烧炉烟气、恶臭废气、粉尘等,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等,设备噪声、运行车辆噪声等,炉渣、飞灰、渗滤液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布袋收尘灰、废布袋(烟气净化及飞灰仓除尘器废布袋)、废矿物油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域加强管理,做好围挡,采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物料堆存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对运输土方、砂石料等易产尘物料的车辆加强管理,车厢盖篷布,严禁超装、超速并经常对车辆进行清洗;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减少烟尘和颗料物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方施工应避开风速较大的季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施工期扬尘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或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公司现****处理站进行处理和处置,施工期无废水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屏障措施;施工过程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消音器等措施;加强施工车辆管理与维护;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开挖产生的少量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做到挖填平衡;废钢材由废旧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设置1台焚烧炉,配备1套独立完整的烟气处理系统和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单位应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要求,设置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自动显示焚烧炉运行工况主要参数和烟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数据,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指标应包括烟尘、SO2、NOX、HCl、CO等。采用“3T+E”焚烧工艺,即焚烧炉炉温控制在850℃以上,烟气在炉内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O2浓度不少于6%,焚烧炉渣热灼减率≤5%,减少二噁英的生成。强化炉内燃烧,采用二次风段燃烧方式及二次风对冲方式,控制炉内温度,减少CO生成。 焚烧炉烟气通过“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复合黏土矿物改性吸附剂(活性炭吸附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60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限值要求。 飞灰仓、吸附剂仓、消石灰仓、水泥仓等各储仓顶部分别设置1套袋式收尘器,物料进仓产生粉尘分别经其配套的仓顶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各除尘器排口排放至厂房内,经厂房阻隔沉降通过无组织形式外排,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 焚烧炉检修时,垃圾库收集的恶臭气体经2套活性炭除臭系统(一用一备)处理,停炉检修期间活性炭除臭系统有组织NH3、H2S、甲硫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限值。 ****处理站设置火炬燃烧系统,在焚烧炉运行时,产生沼气通过引风机引入焚烧炉焚烧,停炉检修或故障状态时,通过引风机引入火炬燃烧系统燃烧处置。 采用密闭式的垃圾运输车辆,随到随卸,通过自动卸料门将垃圾倾倒进垃圾池中,卸料大厅采用全密闭设计,同时保持微负压环境,卸料平台进、出口上方设置空气幕和电动卷帘门,垃圾库顶部靠焚烧炉一侧设置一次风机吸风口,将垃圾库内臭气吸入焚烧炉。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限值。 2.水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厂区内设置1个200m3渗滤液收集池用于收集垃圾渗滤液、车辆(大厅)冲洗废水;****处理站设置1个600m3调节池用于渗滤液的暂存;厂区设置1个600m3的事故水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的渗滤液以及消防水;厂区设置1个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1个3m3化粪池对生活废水预处理。 其中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化粪池预处理废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除渣预处理+UASB+膜反应器MBR+DTRO”处理工艺,设计规模均为100m3/d,再生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的标准要求,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浓缩液全部回用于烟气净化系统石灰浆制备。化水车间、锅炉及冷却塔系统(旁滤及电化学装置排污)排污全部回用于炉渣冷却、飞灰固化用水及车间冲洗水,项目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调节池,与渗滤液一同处理,不外排。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的程度不同,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包括垃圾储坑、渗滤液收集系统(含收集池、调节池、生化池及厌氧池)、事故水池以及管沟、初期雨水收集池、渗滤液及事故水输送管沟、烟气处理设施车间、飞灰固废车间、固化后飞灰暂存库、危废暂存间、氨水罐区等,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参照GB18598执行。其中飞灰固化车间、固化后飞灰暂存库、危废暂存间等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氨水罐区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进行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池体为现浇钢筋砼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采用强度等级为42. 5级及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池体以及地面采用双层复合防渗结构,以压实粘土(厚度不小于1m,渗透系数≤10-7cm/s)+600g/m2无纺土工布复合基础为地基,其上铺设2mm厚HDPE膜(渗透系数≤10-10cm/s),面层采用防渗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0mm,渗透系数≤10-8cm/s)。 一般防渗区包括卸料大厅、循环水站、原水处理站、石灰贮仓、综合处理车间、渣池、地磅区域、垃圾输送通道、锅炉排污水、冲洗水等其他生产废水输送管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输送管沟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参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进行建设。 简单防渗区:办公楼、门卫室、厂区道路等区域,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日常管理和信息公开计划,制定详细的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设置跟踪监测点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应立即组织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在渗滤液收集池地下水流向下游10m处(监控井);定期对监测井的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指标为:pH、铜、锌、铁、锰、铅、镉、砷、汞、铊、六价铬、氨氮、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氯化物、氟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石油类。监测频次:1次/季度。 3.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合格的生产原料,从源头上控制土壤污染物的产生。焚烧炉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脱酸)+吸附剂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处理后尾气经60m排气筒排放,减少焚烧炉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土壤污染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并使污染得到治理。合理利用项目区的空余空间,加强项目区的绿化。 4.噪声防治措施 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消声、减振、软连接、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与维护,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炉渣:收集后在渣池内暂存,与电化学水处理装置电极除垢沉积物一起外售德****公司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渗滤液处理污泥脱水后,与废活性炭、****处理站膜组块、生活垃圾等运至厂内焚烧系统焚烧处理。飞灰:采用“飞灰+水泥+水+螯合剂”稳定化方法固化,采用吨袋包装后,运至飞灰暂存库内暂存,经检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6.3要求后,送****填埋场分区填埋处置,检测不合格的飞灰固化物返回固化车间重新进行固化。烟气净化废布袋(包括飞灰处置系统布袋)、废矿物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严格执行,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环发〔2008〕82号文等各项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二噁英的排放。建立完善二噁英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二噁英影响范围为距污染源300m范围内,通过调整该影响范围内的种植结构,禁止种植入口作物,降低二噁英通过食物链对人群健康可能产生的风险。二噁英影响范围内禁止放牧,防止二噁英通过牲畜对人群健康可能产生的风险。 (2)加强焚烧烟气处理工序的安全措施,安装自动报警系统,一旦烟气处理系统出现异常,自动报警系统自动报警。 (3)项目氨水储罐设置围堰,在氨水储罐发生泄漏时,事故氨水不会排入地表水体。同时在氨水储罐和围堰区增加喷淋设施,确保发生事故时氨水和气氨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焚烧炉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设立烟气在线监测仪,对废气污染治理效果进行在线监测。 (5)渗滤液收集池的设计需采取防渗、防腐措施,收集事故排放废水,防止直接排入外环境。垃圾渗滤液一旦发生泄漏,必须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发出通知,降低垃圾渗滤液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于2025年7月10日-7月23****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5年8月18日至8月29日(共10个****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政府公示栏、边府村委会公示栏、新岗热村进行了粘贴公示; 2025年8月22日、8月29日分别在《德宏团结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在上述网络公示、粘贴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评价期间建设单位通过在项目周边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现场征求公众意见,发放团体调查表12份,收回12份;发放个人调查表90份,收回90份。无反对意见。 |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