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改投审〔2025〕249号
****改革局关于**县紫城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管理局:
《关于申请实施**县紫城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2024〕37号),经研究,现就项目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县基础道路设施建设,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街道紫城大道。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紫城大道增加两侧人行道及道路整治,设计面积为6879平方米,大道南北侧布置雨水篦子接入现状排水沟,中部增设DN400雨水管接入原有雨水管道。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91.00万元,其中:工程费27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目设计、**工程、监理没有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