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2025年11月24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垦利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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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万套铝 轮项目

**省******办事处**路11号(E118°37′09.732″,N37°33'53.058")

****

******公司

该项目为**,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14666平方米。该项目建设生产车间、辅助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熔炼精炼炉、铸造机、旋压机、热处理炉、加工中心、冲孔机等设备,以A356铝合金锭、切削液、脱脂剂、脱模剂、精炼剂、清渣剂、脱硫剂为原辅材料,通过熔炼精炼、扒渣、转运、烤包、铸造、冲孔、旋压、表面热处理、淬火、机加工、脱脂、水磨、清洗等工序即得产品。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铝轮10万套的规模。

1、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浓水、冷却排污水经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洗废水经水洗槽下自带砂带式过滤网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脱脂剂经脱脂槽自带油水分离器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淬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磨机废水经设备自带过滤器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投料废气、扒渣废气、冲孔废气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相关排放限值(10mg/m3)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相关排放限值(30mg/m3);脱脂废气、机加工废气、铸造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VOCS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标准(60mg/m3,3.0kg/h),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相关排放限值(10mg/m3);熔炼炉废气、熔炼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相关排放限值(氟化物:3.0mg/m3,氯化氢:30mg/m3),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相关排放限值(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烤包机、保温炉、热处理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确保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相关排放限值(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要求(烟气黑度:1级);加强管理,确保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无组织VOC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2.0mg/m3),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以及《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水磨废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50m2,位于厂区东南角,铝渣、废脱模剂桶、脱脂剂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脱脂油泥、水洗底泥、水洗槽废过滤网、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切削液、废压滤液、废活性炭、废布袋、布袋收集粉尘、切削底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4、噪声:对铸造机、热处理炉、熔炼炉等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