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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第九条规定,现对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予以公示。
一、撤销专户名称
**市**区云禧木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地址:**市**区。
二、公示时间
自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社会保障局2号楼309室。
电话:0871-****8547,邮编:654100。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市****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