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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等相关规定,经初步审核,现对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4名申领病残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认真查证,并为举报人保密。
公示期: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投诉举报电话:****4308
来信地址:**市**区杨村镇雍**道106号
邮政编码: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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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