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发来《关****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报〔2025〕86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华****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县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改善**县投资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减轻污水对地表水系、地下水系的污染影响,同****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龙****水厂。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对污水厂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污水厂处理规模为20000吨/日,总变化系数为1.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污水处理主体工艺由CASS工艺改造为流化床生物膜集效工艺,其中将现状CASS池改造为流化床生物膜集效工艺反应区,深度处理增加无曝气PTFE-MBR池,并对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沙池、紫外线消毒、污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机修间、鼓风机房、变配电室、自控仪表现有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处理厂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669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1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7.7万元;基本预备费496.1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等多方面筹措。
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396.48吨标准煤当量值,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并已****改革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批复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我委审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印发
附件
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第四、五条规定,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本项目设计、**工程、监理、主要设备等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上述相应招标条件,必须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11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