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项目概况 ****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现场或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15:00: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49万元,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为提升我校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现采购新能源汽车实训课程教学设备,含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至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01日(**时间)
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报名资料至**市**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或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资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企业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 2025年12月01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30。
投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00:00(**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市**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39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18-****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152****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