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意见》(建房〔2022〕16号)及我市有关工作实际,决定通过招标方式,****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择优确定能够承接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银行,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金融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
****、****银行****分行、****总局****分局(联合招标人)。
二、招投标项目的名称、方式基本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市商****银行(2026年)。
****银行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银行作出数量限制,所有经评审符****银行,均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银行,监管银行应遵守金融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监管机构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监管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须依法履行账户开立、资金归集、划拨审核、风险监测等义务。
三、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
2.中华人民**国境内依****银行、****银行、****银行、****银行、****联社、****银行,承诺遵守**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并在**市设有分****银行;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6.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在2026年6月前实现与预售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市房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并实时推送房屋网签备案、监管账户资金、银行按揭贷款等信息;
7.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存储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8.能够积极支持房地产开发融资、保交房、保交楼、安置房等住建领域重点工作;
9.具备商品房预售资金出入账相关业务的审查能力(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等第三方机构)。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00至2025年12月1日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者远程获取;
2.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报名的,将上述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qq.com中,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方式:**省**市**区**路金创大厦1513号。
六、服务期限
本****银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资金监管**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由********银行****分行、****总局****分局等相关部门****银行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人民路241号****103办公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7 9801 1194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路金创大厦1514号
项目负责人:谭俊龙
电话: 0851-****810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
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