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5000米楼梯扶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422299
联系电话:0739-****4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米楼梯扶手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东南工业园(工业路与白里路交叉口东南面)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位于****开发区东南工业区工业路与白里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地块的现有厂房建设“****年产5000米楼梯扶手项目”,项目租赁总占地面积为1000 m2,建筑面积约3000 m2。项目组成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后续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工程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排放限值;建设期间的建筑垃圾、废弃的设备包装材料、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要求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以及喷涂、喷漆房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VOCs和二甲苯)。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喷涂、喷漆房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进入“水帘+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漆雾和有机废气排放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及**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废水为水帘除漆装置产生的水帘废水,经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对高噪设备加设防振垫、合理布局、绿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废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原则管理。营运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打磨粉尘、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以及漆渣。一般固废有: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打磨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起来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及打磨粉尘收集后委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2019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有: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以及漆渣,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